焉耆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自治区政府令第226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新司通【2024】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焉耆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动态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一、调出四项,《焉耆县人民政府禁火令》《焉耆县乡村规划》《焉耆县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焉者县城南岸棚户区改造、商住开发规划建设方案》(见附件1)。
二、调整一项,将《焉耆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调整为《焉耆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方案》(见附件2)。
三、此前焉耆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公布的其他事项不变。
附件1:焉耆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调出目录(4项)
附件2:焉耆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调整目录(1项)
附件1
焉耆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调出目录(4项)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调整说明 |
1 |
焉耆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我县参照上级政策文件执行,不再另行制定《焉耆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
2 |
焉耆县乡村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因我县目前条件有限,建议暂缓实施该决策事项。 |
3 |
焉耆县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县自然资源局 |
因我县目前条件不具备,建议暂缓实施该决策事项。 |
4 |
焉者县城南岸棚户区改造、商住开发规划建设方案 |
县自然资源局 |
因我县目前条件不具备,建议暂缓实施该决策事项。 |
附件2
焉耆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
行政决策调整目录(1项)
序号 |
调整后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调整说明 |
1 |
《焉耆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方案》 |
县水利局 |
《焉耆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在提交合法性审查中,为提高规范性文件质效,以《焉耆县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实施方案》代替《焉耆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并予以公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