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
《焉耆县孜然套种模式推广应用补贴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0日
焉耆县孜然套种模式推广应用补贴方案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焉耆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焉耆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孜然套种模式,并安排县级财政资金对采用该模式的农户给予一定补贴,现制定本补贴方案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
本县范围内,自愿采用孜然套种模式种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合作社和规模种植大户、农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补贴条件
1. 种植品种:选用农业农村部门推荐的优质、高产孜然品种。
2. 其他条件:补贴面积以乡镇场村(社区)核实的农户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三)补贴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补贴标准及方式
(一)补贴标准
按照每亩17.5元给予孜然种子补贴。
(二)补贴方式
采取“先种后补”的方式,即农户在完成孜然套种并经相关验收合格后,方可享受补贴。
三、申报程序
建立实名公示制度,按照“农户申报、村级审核、乡镇复核、县级核验”的程序实行严格管理。
(一)农户申报
符合条件的农户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孜然套种种植计划书(包括种植面积、种植品种、种植模式等)。
(二)村级审核
村委会对农户申报材料及种植面积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户名单及申报材料汇总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对占用林地、草地、享受退耕还草项目补助资金的地块种植孜然的,不予补贴,且需立即恢复原地类性质,不得占用林地、草地进行孜然套种。
(三)乡镇复核
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农户名单、申报材料及种植面积进行100%复核,复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各级签字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时向财政局上报“一卡通”信息数据。
(四)县级核验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农户按照40%比例进行核验,核验后确定最终补贴名单。
(五)发放补贴
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单,并会同县财政局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兑付前,各乡镇(场)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孜然套种农户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承办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向补贴对象兑付资金,明确补贴资金为“孜然套种应用补贴”。
四、资金管理
(一)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为县级财政资金。
(二)资金拨付
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最终补贴名单,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种植户“一卡通”账户。
(三)资金监管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补贴资金。乡镇(场)要严格核实种植户信息,坚决遏制公职人员申领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焉耆县孜然套种模式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县孜然套种模式推广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补贴面积核实和监管等工作,积极协调财政局落实补贴资金预算、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其他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进。
(二)强化技术指导
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农户掌握孜然套种技术。
(三)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强各部门、各乡镇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孜然套种模式的优势和补贴政策,调动农户种植积极性,并设立热线电话,向社会各界释疑解惑,为补贴政策的落实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强化监督管理
乡镇(场)要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拓宽补贴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虚报、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焉耆县孜然套种模式推广应用补贴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