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各县委、办、局:
《焉耆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焉耆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有序推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新民发〔2021〕65号)、关于印发《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试点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巴民发〔2021〕31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推进城乡低保审批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优化城乡低保审核、审批流程,提高识别精度和保障能效,将低保审核确认权限和服务平台前移,明确乡镇人民政府是低保审核确认权限的主体,持续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和群众满意度,切实提升乡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能力,更好地发挥“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破解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内容
(一)理顺权责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县民政局为低保监管责任主体,负责制定焉耆县低保相关政策,指导乡镇开展低保工作、业务培训和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各乡镇研究制定好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按照乡镇每月提交的低保对象名单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低保金;并会同同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加强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负责全县低保工作的报表统计。各乡镇承担社会救助受理审核审批的主体责任,是审核确认最低生活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发起核对和审核确认、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管理、公示监督、政策宣传、档案管理以及按月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名单提交县民政局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低保救助申请及审核工作。履行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报告职责,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提出低保申请或根据困难群众的委托代为提出申请,协助做好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信息公示、政策宣传,协助做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有关工作。
(二)规范操作管理,提高认定精准度
1. 工作流程。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民发规〔2021〕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新民规发〔2023〕3号)及《关于进一步抓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落实的通知》(新民发〔2022〕92号)文件规定,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到各乡镇后,各乡镇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程序进行审批,低保的申请审批程序为:低保申请—村(社区)调查初审上报—乡镇社会事务办受理审核—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社会事务办审核—公示公开—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民政局备案—资金发放,低保审核确认全部流程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2. 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定期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增发、减发、停发手续,对于减发、停发人员,乡镇应做好书面告知及解释工作。原则上对短期内经济状况变化不大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同时乡镇应于每年的年末对所有低保家庭开展一次年度民主评议复核工作。
3. 备案管理。一是乡镇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动态调整人员花名册、变更表等档案材料报县民政局备案,二是县民政局负责对新增低保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
4. 档案管理。按照“谁审批、谁存档”的要求,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城乡低保档案规范管理要求,对低保申报、审批审核档案及报表、台账等相关档案材料做好统一归档及保管工作。
5. 完善信息数据。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救助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及时更新完善系统数据,完成当月低保金的增发、停发、减发的审核审批等动态调整,保证系统数据与实际人数、资金一致,确保线上线下数据一致。
6. 资金发放。低保资金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每月5号前,各乡镇按照县民政局提交财政局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录入提交“一卡通”系统,确保低保金在每月15号前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上。
五、工作要求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培训,做好业务指导,会同纪委监委、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进行督查,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错保、漏保或办理程序不合规等违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并限期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已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适时启动问责程序。该方案下发后施行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县民政局对乡镇审批结果再次进行复核审批。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用好审核确认权限。杜绝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流于形式,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断调整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村(居)民委员会要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协助各乡镇做好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入户走访、民主评议、政策宣传、公开公示、情况报告等工作。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焉耆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审批)权限下放乡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