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8年4月28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苏晓莉在县政府四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自治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对县疆南汇通旅游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解决霍拉沟漂流项目立项实施的请示》进行了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县疆南汇通旅游公司与焉耆县方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焉耆县霍拉山旅游景区霍拉沟飘流项目开发合同书》;同意焉耆县方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七个星镇霍拉山景区霍拉沟投资建设漂流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由疆南汇通旅游公司协助焉耆县方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有关手续,保证项目如期进行。
二、会议对县农发办提交的《焉耆县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9-2021年)》进行了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下发。会议要求,由马建军副县长牵头,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做好龙头企业申报,合作社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完成申报工作。
三、会议对县财政局提交的《焉耆县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
四、会议对县民政局提交的《焉耆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会议要求,扶贫办与民政局要加大沟通力度,紧密联系,做好我县全面兜底工作,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下发。
五、会议对县民政局提交的《关于焉耆镇、七个星镇等街道、村组道路、小区规范化命名》进行了研究,会议同意七个星镇、永宁镇不规范小区命名的方案。会议要求,焉耆镇、包尔海乡道路和小区命名工作需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小区命名必须遵循历史,不得轻易更改地名给群众带来不便,对沿街单栋建筑,就近编号纳入周边小区。乡村道路命名只需命名主干道,其余巷道一律以1巷、2巷等命名,命名时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此项工作于1周内完成报县人民政府研究。
六、会议对县民政局提交的《焉耆县进一步贯彻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县民政局要与扶贫办加大沟通力度,对全县310名特困人员全面进行一次入户核查,采取“零基启动”方式重新认定,剔除不符合条件人员,并保障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七、会议对县人社局提交的《焉耆县脱贫攻坚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待《自治州“以奖代补”推进产业扶贫就业实施方案(试行)》下发后,县人社局和扶贫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上会研究。
八、会议对县政府办提交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范》进行了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并下发执行。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