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相关企业、经营户、承检机构:
为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相关工作要求,提高焉耆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2026年产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计划》,现予以发布。
一、工作目标
突出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点工业产品纳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做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监督抽查计划
本县域内生产、流通领域相关产品。共计2类产品2种,其中:建材类产品(1种)、农资类相关产品(1种)。
三、抽查时间
本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在监督抽查经费保障情况下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承检机构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告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抽封样品,检验产品质量,出具检验报告,向被抽查企业送达检验结果,分析汇总并总结上报检验结果。
(二)此次抽查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不合格的单位及企业、经营户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后处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在按计划开展县级监督抽查的同时,焉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抽查内容,组织对计划外的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