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预警监测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返贫致贫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责任,督促指导各级帮扶干部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根据自治区、自治州统一安排部署,制定《焉耆县2024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场、村(社区)干部开展集中排查工作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实地演练的形式,明确排查范围、排查内容、排查标准。积极督促各乡镇场利用手机App采集信息,按时完成防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排查全县脱贫户1318户3767人,监测户395户1225人(其中:已消除风险221户772人,未消除风险174户453人)。
(二)科学谋划,加快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和扶贫资产后续管护。2024年共申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动态调整项目库项目104个,涉及资金29457.98万元;我县到位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6521万元,实施项目30个。截至目前,均已开工,开工率100%,截至9月30日,资金支付5558.33万元,支付率85.2%。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经营性帮扶(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状况核查。制定印发《焉耆县开展经营性帮扶(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状况核查的工作方案》,确定核查范围和核查时限,对全县69个共涉及资金1.2亿余元经营性帮扶(扶贫)项目逐一摸排核查确权、项目盘活及利用、资产收益及分配、就业带动收益等情况,安排专人负责摸排核查审核。
(三)示范引领,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制订《焉耆县全面推进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创建标准责任分解方案》《焉耆县创建2024年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考核验收指标责任分解表》《焉耆县七个星镇霍拉山村2024年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焉耆县永宁镇下岔河村村2024年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实施方案》,安排衔接资金990万元,实施项目5个,主要用于示范村人居环境整治、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污水治理等方向。截至目前,已完工项目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已完成霍拉山村和下岔河村村庄规划编制。
(四)统筹兼顾,全面推动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农村厕所县乡村“三级运维”机制,明确2024年改厕任务,新建卫生户厕377座、问题厕所整改700座。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建户厕377座,完成率100%;已整改问题厕所673座,完成率96.14%。同时,对10个乡镇场户厕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指导,明确改厕标准和方式,对未达到卫生厕所标准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保障改厕质量。常态化开展以“三清三改两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制定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100%。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抓好查汗采开乡莫哈尔苏木村、四十里城子镇博格达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实施。
(五)强化党建引领,有序推进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持续用好用活《自治州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工作指南》《焉耆县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工作指南》,走访乡村群众16199户54770人,其中,脱贫户1318户3767人,监测户395户1225人全覆盖开展积分制宣传,不断提升群众的参与度、满意度。各村根据实际对村民积分每季度、半年或累计至年底进行奖励兑换,优化“积分超市”设置,拓展积分兑换载体,通过积分兑换、积分评优等方式,加强积分结果运用,力争2024年底各行政村70%以上的农户常态参与。依法依规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组织事务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理顺基层权责边界,有效促进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推广运用五号渠乡阿伦渠村“三强化、三报到、三保障”源头化解邻里纠纷“枫桥式工作法”,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走深走实。
(六)稳岗就业,实现农户稳定增收。截至2024年10月,焉耆县脱贫劳动力已外出务工1517人,较上年增加24人,已完成年度1493人以上的目标任务。在促进稳岗就业方面,我县持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挖掘就业岗位,拓宽转移就业渠道,引导和鼓励农村劳务经济人、劳务带头人、劳务派遣公司等团体作用,为脱贫劳动力提供岗位信息,有序组织务工人员在本县范围内或周边团场从事育苗、田间管理等季节性务工,帮助有条件有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焉耆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