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2025年6月13日,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各级防灾减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治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治州人民政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焉耆回族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主要内容
1. 总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3. 灾害救助准备
4. 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
5. 应急响应
6. 灾后救助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7. 应急保障
8. 附则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预案》定位和任务。《预案》着眼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响应启动程序,同时,重点强化全县各乡镇场、县防灾减灾救灾各成员单位灾害救助全过程各项措施内容,实现灾前救助准备充分、灾中救助高效有序、灾后保障有力。
(二)优化《预案》响应条件。根据新时代自然灾害形势和救灾工作任务,参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设置,调整优化《预案》中分级救助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酌情降低了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间数等指标设置,坚定坚决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到实处。
(三)增强《预案》可操作性。本预案严格遵循《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总体框架和要求,在应急响应分级、信息报告流程、部门职责分工等关键内容上与自治州保持一致。同时,结合我县总人口数、农业户数、农村房间数等实际情况,启动响应条件与州局保持衔接,确保在应对跨区域重大自然灾害时,能够与州级层面实现无缝对接,协同开展救援救助工作。
五、施行日期
本文件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解读单位:焉耆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996—602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