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大厅
办理条件: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受理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需补办正式居民身份证后才能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任意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请办理,派出所当场受理,并采集人像信息和指纹信息(可跨省通办)。
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要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新疆公安办理身份证的收费依据与全国一致,主要有以下文件:《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明确公安机关对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