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大厅
办理条件:首次申领是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未满16周岁居民在监护人陪同下申请,年满16周岁可本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请办理,派出所当场受理,并采集人像信息和指纹信息。
所需材料:年满16周岁公民:需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或居住证明材料(如学籍证明、居住证等)
未满16周岁公民:需由监护人陪同办理,提交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本人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需监护人陪同到窗口办理
签订书面承诺书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跨省办理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首次申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