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大厅
办理条件:(一)公民发现自身性别登记错误;
(二)公民因医学变性;
(三)因公安机关工作公安机关登记有误,错录,造成性别差错。
办理流程:1.线下办理流程:本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行政服务大厅公安户政业务窗口)申请变更更正性别,派出所核实后,逐级上报审批,变更业务完成后出具常住人口登记卡,办理居民身份证。
2.线上办理流程:新疆户籍居民自行选择登录新疆微警务小程序、互联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办事大厅中任何一个,自助办理变更更正性别业务。办理人要填写身份证号和姓名,实名注册用户,并通过人像检测后,开通网上办理账号;
办理人阅读完网上办理须知后进行身份验证;
根据表单填写信息;
进行信息确认;
提交业务数据信息;
进入办证记录页面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及状态;
查询到业务结束后,前往落户地公安派出所领取居民户口簿,办理居民身份证,并缴销原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所需材料:(一)本人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二)申请人签字的《项目变更更正登记申请表》
(三)提供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四)因公安机关工作公安机关登记有误,错录,造成性别差错的,由责任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证明,原件1份。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