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会的基本情况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于9月26日、10月10日在焉耆县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定价方案、以及制定价格有关的成本监审报告,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公布了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姓名和职业等信息,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依据第二十二条规定,于听证会举行15日前,向听证会参加人送达了听证会通知、定价方案、与制定价格有关的成本监审报告等资料。
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和街道社区推荐选举产生了19名听证代表。其中:消费者代表10名,经营者代表1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政府部门4名。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5名,旁听人员2名,制作了《焉耆县污水处理费调价听证会材料》,内容公开透明,程序合法。
按照听证程序,听证会如期召开。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代表应到19名,实到19名,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相关规定。有19名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言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二、污水处理费调价方案
由于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污水处理价格管理办法,参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发改委、住建部令第46号)以及我县经济水平、居民承受能力,参照周边县市污水处理价格,提出以下调价建议:
方案1:焉耆县居民生活污水、行政事业单位污水处理价格由0.95元/立方米调整至1.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涨0.55元),工业污水、经营服务性污水处理价格由1.30元/立方米调整至1.8元/平米(每立方米上涨0.5元)。城乡低保户污水处理价格仍执行0.95元/立方米,维持不变;
方案2. 焉耆县居民生活污水、行政事业单位污水处理价格由0.95元/立方米调整至1.8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涨0.85元),工业污水、经营服务性污水处理价格由1.30元/立方米调整至2.1元/平米(每立方米上涨0.8元)。城乡低保户污水处理价格仍执行0.95元/立方米,维持不变。
三、听证代表对调价方案的听证意见和建议
参加听证会的19名代表,针对焉耆县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发表了自己意见和建议,听证情况如下:
19名代表均同意“方案1”,占代表总数的100%。
四、听证人(县发改委)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意见
根据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梳理:焉耆县污水处理费价格按“方案1”,得到100%听证代表的认可。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工作程序,焉耆县发改委现将听证会代表意见征集表、听证报告等资料一并报请焉耆县人民政府审议。
附件:1、焉耆县污水处理费调价听证会参会代表签到表
2、听证会通知
焉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