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要求及焉耆县自然资源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中行政检查事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焉耆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方性自然资源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总体目标
(一)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等的良好秩序。
(二)保障资源安全: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保障国家资源安全。
(三)维护合法权益: 保障人民群众和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如矿业权人权益、规划许可权益等)。
(四)防控风险隐患:预防和查处违法行为、规划实施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五)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开展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做到“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三、检查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在法定权限和程序内开展检查。
(二)公开透明原则:计划向社会公开(涉密等除外),检查过程规范,结果依法公开。
(三)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检查对象,杜绝选择性执法。
(四)必要性原则:聚焦重点领域和风险点,避免过度检查、重复检查。
(五)服务与监管并重原则:在检查中宣传政策法规,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发现问题帮助整改。
(六)廉洁高效原则: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提高检查效率。
四、 检查对象范围
(一)土地开发利用类:工业园区企业、临时用地单位等。
(二) 矿产资源类:采矿权人、探矿权人、矿山企业等。
(三)规划建设类: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含房地产、工业、基础设施等)。
(四)测绘地理信息类:测绘资质单位、测绘项目委托单位、使用涉密测绘成果单位、地图编制出版单位、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企业、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等。
(五)其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
五、 检查内容
(一)土地利用:
1、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是否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
2、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占用耕地企业)。
3、土地闲置情况核查。
4、临时用地使用和复垦情况。
5、设施农用地备案及使用情况。
(二)矿产资源:
1、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核查。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情况(基金计提、方案执行、治理恢复效果)。
3、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巡查。
(三)国土空间规划与建设:
1、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一书两证”)执行情况检查。
2、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等行为。
(四)测绘地理信息:
1、测绘资质巡查(资质条件符合性、项目备案、成果质量、保密管理)。
2、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
3、 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涉密成果使用、存储、销毁等)。
4、地图市场检查(地图审核、国家版图意识、问题地图整治)。
(五)其他:
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监测预警和工程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六、 检查方式和频次
(一)主要方式:
1、日常检查:根据权责清单目录要求开展检查。
2、专项检查:针对突出问题、重点领域、上级部署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检查。
3、个案检查: 对投诉举报集中、风险等级高的企业开展检查。
4、频次要求:
随时发现随时检查。
七、 时间安排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八、工作纪律
(一)必须佩戴有效工作证件,亮明身份,使用礼貌执法用语开展检查;
(二)案件办理注意保密原则,发现违法行为的,要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三)在涉企行政检查过程中,严禁接受企业的礼品、礼金、宴请等,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一旦发现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