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焉者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办公地址:新疆焉者县和平路771号
办公时间: 夏季 10:00-14:00、16:00-20:00 (工作日),冬季 10:00-14:00、15:30-19:30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9966021817 传真: 09966021817
负责人:张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研究提出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统筹协调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衔接、平衡各乡镇及主要行业规划;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自治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自治县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自治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工作。
(三)负责汇总分析自治县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发布重大价格信息。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研究自治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自治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制定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自治县城镇化建设。
(五) 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 研究提出自治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自治州财政投资及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自治县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安排自治县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 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指导和协调自治县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县招投标配套制度、综合性政策措施;负责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自治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自治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审核上报专项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略储备工作;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监测国外资金利用和境外投资情况以及自治县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县级储备。
(九)负责自治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措施,协调自治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自治县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自治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县粮食流通、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油和物资储备规划、建议,负责编制粮油、棉花、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储备、轮换、投放计划和实施日常管理。承担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军民融合工作及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自治县能源利用状况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意见审核和监察;承担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监管;承担自治县能源监察执法(监测)指导和协调;负责自治县能源监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受理查处违法违规用能案件。
(十三)参与起草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对外开放有关的地方法规、单行条例,拟定规范性文件。
(十四)承担自治县对口援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自治县对口援疆办)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十六)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负责人,座机电话) :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张巍巍 联系电话:6021817。
(二)产业发展股。综合分析本县产业发展情况,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受理自治县权限内的基础设施、工业、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的备案、审批、申报和转报工作;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城建、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项目收集、筛选及项目库建设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和措施,组织协调重点项目建设;指导和协调自治县招投标工作,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招标方案的核准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办理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和特殊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核上报;实施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自治县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发布与投资项目建设宏观管理有关的标准定额;综合分析自治县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自治县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及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自治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和国际产能合作,提出推进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的对策建议;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提出防范融资风险的对策建议;负责自治县“一带一路”建设对外事务统筹协调、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制定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政策和措施;负责研究提出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交通运输行业改革方案,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和下达年度交通专项计划;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县内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等专项规划,承担通用航空发展规划及建设管理工作;协调自治县各种交通运输方式重大项目的布局;监测分析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运行状况,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制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分析自治县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研究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要点。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工作,审核、评估和论证县域机关、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制定、管理建设项目年度资金投资计划;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负责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监理的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核竣工工程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负责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指导协调各行业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地方企业债券发行和自治县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审核、申报和监管工作;参与拟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政策措施,管理和推介 PPP项目,推进促进民间投资。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发布投资信息;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汇总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前期项目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及资金来源;审核、上报和下达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补助投资项目计划。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负责自治县重点项目建设的监测分析、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和协调自治县招投标工作,负责自治县评标专家库组建、管理工作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自治县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工作,组织重大项目竣工验收。研究编制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推进城镇化重要体制改革、政策和试点示范等工作,参与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和重大项目安排;组织、承接好“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跟踪分析自治县重大规划、专项规划、重大项目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综合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负责人:姚雁 联系电话:6021785。
(三)社会发展股。提出自治县社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社会发展同经济发展的关系,协调人口、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文物、档案、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 和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财政预算内社会事业专项资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口项目的审报、争取,汇总归口行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报批归口行业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归口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自治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审核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基础设施、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参与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综合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研究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水利、林业、气象、生态等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和审核审批水利、林业、气象、生态等行业及有关基础设施的发展建设规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并协调实施;组织相关规划、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年度投资计划下达,监督检查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能源)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督检查; 对全县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察;受理违法违规用能案件举报,查处违法违规用能案件;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意见的审定和监察工作;承担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全县能源监察执法(监测)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能源监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综合分析自治州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编制实施自治州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能源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及相关领域污染治理等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权限负责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研究拟订自治县电力、电网、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油气管道保护及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完成煤层气开发、煤炭淘汰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受援单位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编制、衔接对口援疆综合规划、专项规划;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指导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援疆项目组织实施,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协调解决援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援疆工作;负责与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及各县市援疆办的沟通联络,承办自治州对口援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姚雁 联系电话:6021785。
(四)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研究国民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关系,提高国民经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分析国防经济宏观运行情况,对国防经济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依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协调有关国家经济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提出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预案、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监测分析县域市场发展状况,承担自治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自治州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自治县内外贸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经济贸易、流遥设施建设和现代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商品流通计划和粮食、棉花等进出口计划;负责粮食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自治县粮食流通政策;负责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自治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的建议,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粮食流通、加工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投资、自治州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建议,提出产业化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产业化相关工作;负责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及全社会粮油加工业的相关统计;负责粮食行业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管理粮食风险基金和粮食专项资金。提出县级储备粮油总体布局、规模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以及加强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牵头负责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承担所属粮油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有关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行业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拟订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物资储备体系、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承担中央及自治区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自治州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工作,负责棉花、食糖、食盐等物资的储备统计及日常管理,研究提出棉花、食糖、食盐及救灾物资的轮换建议。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研究制定军粮供应政策,负责网点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负责军粮差价款的预算、决算和军粮采购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汇总、统计上报军粮出库报单;负责军粮供应品种质量的监管。负责对全州军粮供应网点进行规划、调整、维修改造和年度审验;负责全州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工作。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承担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娜孜热·图尔迪 联系电话:6026093。
(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股。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价格相关政策、法规;负责拟定县级管理权限内、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价格调整方案,组织进行价格听证, 发布重大价格信息;负责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益事业、经营服务性收费的价格备案工作;负责制定和调整公益事业价格和相关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负责收费管理及统计报告工作;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公告工作;负责收费清理、整顿、减负工作;负责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水价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落实自治区、自治州交通运输、旅游、房地产、城市供热等领域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相关价格政策和措施。承担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安排的农产品及其他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按照《自治区成本监审目录》开展成本监审(测算)工作。
负责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6026093。
(六)价格认证中心。自治县价格认证中心(节能监察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负责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6026093。
(七)节能监察中心。负责自治县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自治县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自治县能源利用状况监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意见审核和监察;承担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监管;承担自治县能源监察执法(监测)指导和协调;负责自治县能源监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受理查处违法违规用能案件。
负责人:张巍巍 联系电话:6021817。
(八)项目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分析本县产业发展情况,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受理自治县权限内的基础设施、工业、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的备案、审批、申报和转报工作;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城建、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项目收集、筛选及项目库建设工作;研究提出自治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和措施,组织协调重点项目建设;指导和协调自治县招投标工作,负责权限内建设项目招标方案的核准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办理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和特殊项目开工报告的审核上报;实施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自治县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发布与投资项目建设宏观管理有关的标准定额;综合分析自治县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自治县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及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自治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和国际产能合作,提出推进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作的对策建议;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提出防范融资风险的对策建议;负责自治县“一带一路”建设对外事务统筹协调、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制定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政策和措施;负责研究提出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交通运输行业改革方案,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和下达年度交通专项计划;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县内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等专项规划,承担通用航空发展规划及建设管理工作;协调自治县各种交通运输方式重大项目的布局;监测分析自治县交通运输行业运行状况,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制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分析自治县宏观经济形势,负责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研究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自治州经济体制改革年度工作要点。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负责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工作,审核、评估和论证县域机关、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制定、管理建设项目年度资金投资计划;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负责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监理的招投标管理和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合同管理,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核竣工工程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负责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自治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大规划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指导协调各行业部门的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地方企业债券发行和自治县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审核、申报和监管工作;参与拟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政策措施,管理和推介 PPP项目,推进促进民间投资。分析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发布投资信息;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有关政策;汇总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前期项目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及资金来源;审核、上报和下达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补助投资项目计划。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负责自治县重点项目建设的监测分析、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和协调自治县招投标工作,负责自治县评标专家库组建、管理工作及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自治县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工作,组织重大项目竣工验收。研究编制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推进城镇化重要体制改革、政策和试点示范等工作,参与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和重大项目安排;组织、承接好“放管服”改革工作,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作;跟踪分析自治县重大规划、专项规划、重大项目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综合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提出自治县社会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社会发展同经济发展的关系,协调人口、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文物、档案、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 和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安排财政预算内社会事业专项资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口项目的审报、争取,汇总归口行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报批归口行业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归口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自治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审核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基础设施、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参与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综合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研究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水利、林业、气象、生态等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和审核审批水利、林业、气象、生态等行业及有关基础设施的发展建设规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并协调实施;组织相关规划、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参与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年度投资计划下达,监督检查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对用能单位执行节能(能源)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督检查; 对全县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察;受理违法违规用能案件举报,查处违法违规用能案件;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意见的审定和监察工作;承担节能产品与节能服务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全县能源监察执法(监测)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能源监察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综合分析自治州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编制实施自治州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能源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及相关领域污染治理等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权限负责自治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研究拟订自治县电力、电网、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油气管道保护及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完成煤层气开发、煤炭淘汰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受援单位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编制、衔接对口援疆综合规划、专项规划;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指导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援疆项目组织实施,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协调解决援疆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统筹、指导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援疆工作;负责与援疆省市前方指挥部及各县市援疆办的沟通联络,承办自治州对口援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姚雁 座机电话:602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