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疆教育大会精神,持续提升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水平,巩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成果拓宽专项行动覆盖范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制度,推动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户籍、居住证等材料作为派位先后顺序的关键要素,简称“优先级”。所有学生先以优先级在户籍或居住地学校排队,按照招生计划数入学,超出计划数的学生将分流调剂至周边学校入学。
一、优先级情况说明
(一)房产、户籍均在本学区内(当年7月31日前迁入)
类型说明: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当年7月31日以前迁入(户籍迁入房产所在地),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持有产权50%以上(例如房产属于学生父母一方或父母双方的所有权或共有权),或者报名学生本人持有房产50%以上(例如房产50%以上的房产使用权属于学生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和学生本人持有房产50%以上(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和共有权有多人,但是学生和父母房产所有权或共有权叠加之和超过本房产50%)。持拆迁安置协议的,安置人必须为法定监护人本人,并以安置地址为入学依据。
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招生以本校小升初直升为第一优先级。县域初中招生以所对应的乡镇中心学校小升初直升为第一优先级,如县二中对应的乡镇学校为北大渠乡中心学校、五号渠乡中心学校,以上两所学校小学六年级所有毕业直接升入县二中。第四中学小学六年级所有毕业生直接升入第四中学初中七年级。县三中对应的乡镇学校为永宁镇、四十里城子镇中心学校、查汗采开乡中心学校,以上三所学校小学六年级所有毕业直接升入县三中。七个星镇中心学校对应的乡镇学校为七个星镇、包尔海乡中心学校,以上2所学校小学六年级所有毕业直接升入七个星镇中心学校。
需提供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拆迁安置协议,对口直升需提供户口簿、毕业证书复印件。
其他类型说明:
1.因开发商原因整栋楼、整小区均未办理房产证或者不动产证的可提供监护人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
2.私人房屋买卖的提供房屋转让协议书及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
(二)房产在本学区、户籍在本县不在本学区内
类型说明:学生本人或父母户口属于本县户口,未迁入房产所在地或当年7月31日后迁入。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持有产权50%以上,或者报名学生本人持有房产50%以上,或者法定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和学生本人持有房产50%以上。持拆迁安置协议的,安置人必须为法定监护人本人,并以安置地址为入学依据。
需提供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拆迁安置协议。
其他类型说明:
1.因开发商原因整栋楼、整小区均未办理房产证或者不动产证的可提供监护人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
2.私人房屋买卖的提供房屋转让协议书及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
(三)房产在本学区内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类型说明:非本县户籍人员在本学区购房,房产所有权与第一优先级相同。
需提供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四)房产、户籍均在本学区内,但迁入时间晚于当年7月31日。
类型说明: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晚于当年7月31日迁入本县(户籍迁入房产所在地),房产所有权与第一优先级相同。持拆迁安置协议的,安置人必须为法定监护人本人,并以安置地址为入学依据。
需提供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拆迁安置协议。
其他类型说明:
1.房产证或者不动产证尚未办理的可提供监护人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
2.私人房屋买卖的提供房屋转让协议书、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发票。
(五)本学区租房,且持有居住证等其他情况
类型说明: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居住地址需与学区保持一致。
1.外县人员长期在本县租房居住,持有居住证,且现场确认时仍在有效期内,信息清晰可辨认。
2.法定监护人持廉租(公租)房协议。
3.本县户籍持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协议等同于居住证。
4.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报名,但无法提供与户籍地址相一致的房产证,如房屋已转让、挂靠祖父母、租房落户等;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的房产(居住)地址就近安置入学。
需提供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或拆迁安置协议)或廉租房协议或租赁房屋的房产证。
二、特殊政策要求
(一)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和休学期间的学生不允许转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不符合转学的学生回原就读学校就读。
(二)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先保障入学。
类型说明:1.符合相关政策的现役军人、消防人员、烈士子女及其他群体,可以按照有关政策予以优待;2.法定监护人属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或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并已向社会公布,且服务于焉耆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3.法定监护人是持有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并可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且服务于焉耆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需提供材料: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学生页,军人子女提供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消防人员子女提供法定监护人单位证明;烈士子女提供烈士证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相关证书,硕士、博士研究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出生证明。
本优先级由焉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育股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