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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焉耆县各中小学招生区域划分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4 17:14 来源:焉耆县教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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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均衡教育资源配置,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生态,按照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免试就读的原则,结合各学校办学规模和城区人口分布,现就全县各中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及入学有关规定调整安排如下,请各中小学遵照执行。

一、招生区域

)小学

县第一小学招生区域为:招收北面(新医路、如意路、新桥路以南)、南面(开都河、百福路以北)、东面(腾飞路以西)、西面(和平路以东)的所有区域(具体详见焉耆县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区域示意图)所有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县一小分校招生区域为:招收北面(百福路以南)、南面(开都河以北)、东面(腾飞路、解放路以西)、西面(新桥路以东)的所有区域(具体详见焉耆县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区域示意图)所有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县第二小学招生区域为:招收北面(中粮糖厂及附近平房区以南)、南面(开都河以北)、东面(开都河路、和平路以西)、西面(吐和高速公路以东)的所有区域(具体详见焉耆县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区域示意图)所有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县第四中学(小学部)招生区域为:招收北面(创业路、开都河路以南)、南面(迎宾路、新医路、新桥路、如意路以北)、东面(富民路以西)、西面(开都河路、和平路以东)的所有区域(具体详见焉耆县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区域示意图)所有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七个星镇中心学校(小学部)招生区域为:招收本镇及良种场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四十里城子镇中心学校招生区域为:招收本镇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子女。

五号渠乡中心学校招生区域为:招收本乡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北大渠乡中心学校招生区域为:招收本乡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包尔海乡中心学校招生区域为:招收本乡及王家庄牧场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查汗采开乡中心学校招生区域为:招收本乡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各乡镇教学点学区划分由各乡镇中心校结合实际,坚持免试就近的原则自行划分。

)初中

县第一中学招生区域为招收北面(迎宾路以南)、南面(开都河以北)、西面(吐和高速公路以东)、东面(开都河路、文化路、和平路及人民广场以东)的所有区域(具体详见焉耆县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招生区域示意图)所有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县第二中学招生区域为:招收北面(新城路、如意路以南)、南面(开都河以北)、东面(腾飞路、解放东路以西)、西面(文化路、和平路及人民广场以东)的所有区域(具体详见焉耆县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招生区域示意图)所有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县第三中学(初中部)招生区域为:招收本乡镇、四十里城子镇、查汗采开乡所有小学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都河以南)。

县第四中学(初中部)招生区域为:招收北面(创业路、开都河路及中粮糖厂平房区以南)、南面(迎宾路、新城东路、如意路以北)、东面(富民路以西)、西面(吐和高速公路、开都河路以东)的所有区域(具体详见焉耆县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招生区域示意图)所有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时对口招收本学校小升初的所有学生(即第四中学小学六年级所有毕业生直接升入第四中学初中七年级)。

七个星镇中心学校(初中部)招生区域为:招收本镇、良种场、包尔海乡及王家庄牧场小学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报名条件:

(一)小学入学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以户口本为准,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凡年满6周岁(以每年的831日前出生进行计算),即2024年秋季,招收2018831日(含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不足龄儿童学校不予录取,不予建立学籍。

三、报名要求:

1适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自己户籍、居住等实际情况,选择所属招生区域内的相应小学及初中进行线上报名。

2具体报名方式、时间等相关要求,请关注焉耆教育微信公众号,准备材料详见《2024年焉耆县义务段招生报名优先级详解》

3、新生健康证相关要求:小学新生在报名时,需确保新生健康证在有效期内;健康证过期的,需到医疗机构及时办理,可在开学后15日内将有效健康证交学校审核。

、招生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各中小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招收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招生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一是各中小学要加强招生宣传力度,确保招生相关要求宣传到位;二是各中小学要在教科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招生计划组织线上统一招生,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不得线下私自招生,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凡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不予建立学籍;三是各中小学要安排专人负责线上招生相关政策解释、招生期间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指导家长做好线上报名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四是各中小学要安排专人开展线上报名数据、及报名材料的审核和录取结果公示等相关工作,并将审核材料电子版建档保存(备查),确保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新生录取结束后,将最终录取花名册报县教科局教育股。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中小学招生中坚决杜绝违规收取跨学区费、择校(班)费、借读费等现象的发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等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

3、合理控制学校班额。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严格落实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的班额要求。

4、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将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制度,建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因贫、因病辍学。做好随迁子女、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和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5、严格落实优待政策,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自治州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落实残疾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特殊人才子女优先免试就近入学(入园),确保相关优待政策落实到位,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附件1:焉耆县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招生区域示意图

附件2:焉耆县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招生区域示意图

附件3:焉耆县2024年秋季各学校基本信息及招生工作负责人一览表

焉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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