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26年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新农办种植〔2026年〕1号。结合焉耆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2026年自治区下达各地小麦生产目标任务。
(二)补贴对象。所有合法的小麦实际种植者。包括基本农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三)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种植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30元。
(四)补贴条件。①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②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具体措施。③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粮食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④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以及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退地减水范围的、违法开垦的耕地的不予补贴。⑤因管理不善导致小麦出苗不佳的、产量过低情况的(所属乡镇根据苗情长势分析研判确定)。
二、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以拥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二)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①种植户向所在村委会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②村委会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③乡镇(场)汇总各村申报材料,统一组织复核,复核率100%,复核确定补贴面积后按程序上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④县农业农村局按不低于申报面积5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检,核准补贴面积。核准后由村委会再次进行公示(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⑤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向财政局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⑥在进行兑付前,种植户在分兑付表上签字、按手印后。⑦乡镇(场)按照补贴清册将种植户信息录入到“一卡通”系统中,并审核,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通过“一卡通”系统统一发放补贴资金,种植户成功领取补贴。⑧乡镇(场)全面对辖区受益户进行核实补贴领取情况。⑨县农业农村局按不低于受益户1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检核实受益户补贴领取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坚决杜绝擅自扩大或缩小补贴对象,改变补贴标准范围,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面积核准以及资监督使用和绩效落实。乡(镇、场)村负责本辖区补贴政策的具体自治实施管理工作,做好补贴面积的申报、统计、核实、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以及政策宣传等工作。要加强部门协作,开展定期调度,确保7月31日前完成补贴兑付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我县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拓宽补贴问题线索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农业农村会同自然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运行监管机制,加强补贴情况的日常监督,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