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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程序(指南)

发布日期:2024-10-25 10:18 来源:焉耆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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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括为“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贴、录入系统”。

——农户申报。农户种植户自愿申请,向村委会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

——核实公示。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复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核实认定。

——核实认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乡镇复核后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实地核实。

——二次公示。核定无误后,委托村级在村委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发放补贴。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县财政局提供耕地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单并会同县财政局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兑付前,各乡镇(场)要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承办金融机构通过“一卡通”向补贴对象兑付资金,明确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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