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7月16日修正)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文件要求,焉耆县自然资源局对乌鲁木齐市众鑫宏图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编制的《北气3井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表》等4个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焉耆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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