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落实区州县委决策部署,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助推全面依法治县,为自治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立足县域实际,聚焦群众需求,以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各环节,打造具有焉耆特色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确保立法工作稳步推进。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准立法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坚持党的领导贯穿立法选题、起草、审议、实施全过程,严格执行立法工作向县人大党组请示报告制度,凡条例立项、文本起草、重大事项等关键环节,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确保立法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围绕县委“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城市建设战略,精准对接群众诉求,2025年4月公布实施了《焉耆回族自治县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持续跟踪条例实施成效,推动县委决策部署通过法治途径落地生根,切实体现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
(二)构建联动网络,拓宽民主立法渠道。2025年优化升级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8个乡镇全覆盖,并在农业农村、住建、市场监督、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设立立法联系点。同步将8个乡镇和53个村(社区)代表联络站纳入立法服务网,形成“联系点+联络站”双轮驱动格局。通过“定时征集+常态化征集”(每月20日的代表集中接待群众日和代表入户走访活动)机制,从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事宜中挖掘立法选题。建立了“人大代表+群众”参与立法的模式,组织代表深入公共停车场、路边停车位和小区等场所,针对车辆乱停乱放、长期占用临时停车位等问题调研,让立法真正体现民意、汇聚民智。2025年围绕机动车停车场(位)管理的议题,开展调研走访座谈6场次,收集意见建议17条。
(三)强化制度保障,筑牢立法质量根基。聚焦《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对照“八有”标准完善软硬件建设,制定联系点工作职责、流程规范及信息员管理制度,完成23名信息员、联络员建档备案。8个乡镇联系点均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牵头、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合法性意见照单全收、合理性意见合理吸收、操作性意见调研吸收”的工作原则,对每部自治县单行条例草案精修,确保条款既符合上位法规定,又贴合焉耆实际。
(四)汇聚专业力量,提升立法精准水平。组建由14个单位23名公职人员、律师组成的立法专家库,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群众“民言民语”转化为规范的“法言法语”。在自治县单行条例起草过程中,邀请专家库成员逐条核查上位法依据,围绕权利义务设定、法律责任划分等关键内容反复论证,确保立法合法性与可操作性。2025年针对机动车停车场(位)管理难题,组织法学专家、交通执法人员、群众代表开展专题研讨,梳理形成26条针对性建议,为制定停车场(位)管理条例提供专业支撑,有效弥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短板。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立法队伍在条例立项、调研论证等关键环节缺乏专业支撑,影响立法工作的推进效率;二是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项目建议征集方面作用发挥还不充分,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较少;三是立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人才短缺问题突出,难以完全适应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需求。
三、下一步打算
(一)聚焦重点领域,增强立法针对性。围绕自治区党委十届十六次全会部署要求,立足焉耆特色优势,精准谋划立法项目。计划制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焉耆的决定》,解决城乡阅读资源供给不均衡、青少年阅读缺乏系统指导、阅读设施建而不用、社会力量参与无章可循等问题。
(二)深化民主实践,提升立法科学性。持续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开展联系点负责人培训,推动各站点高效履职。创新群众参与方式,针对农村和老年群体,采用入户宣讲、座谈访谈、案例解读等通俗形式,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拓展“站点融合”效能,推动代表联络站与立法联系点资源共享,组织代表全程参与立法调研、审议等环节,建立民意征集、研究、采纳、反馈全链条机制,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合民心。
(三)强化能力建设,夯实立法保障力。推进“党建+立法”深度融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重点。制定立法队伍培训计划,组织人员赴疆内外先进县市考察学习,邀请上级专家、法学学者授课指导,开展专题培训,优化立法专家库结构,吸纳经济、文旅、农业等领域专业人才,为新兴领域立法提供智力支撑,切实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立法工作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