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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县2025年未公开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公告及补偿方案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7-15 12:23 来源:焉耆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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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五项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及第九条: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焉耆县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依法履行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征求公众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后,对焉耆县某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蓝线范围内的房屋依法进行征收房屋征收部门在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核实认定和委托咨询性评估的基础上拟定征收补偿方案20251月至今焉耆县域范围未实施征收计划,所以未公开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公告及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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