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兴焉》
(宪法解读)
主持人:我是主持人李蕊。4月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提到宪法,大家似乎感觉都不陌生,但关于宪法的知识你到底了解多少?今天我们直播间现场邀请到焉耆回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程新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主持人:程书记,你好!
程书记: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程书记,什么是宪法,宪法的地位是怎样的?
程书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是全国现行286部法律的母法,全国人大对法律具有违宪性审查的权限。
主持人:程书记,我国现行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程书记: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共4章143条。
主持人:程书记,宪法规定了那些内容?
程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五部分内容。
主持人:程书记,国家都设立了那些宪法宣传纪念日?
程书记: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设立了纪念宪法的纪念馆或宪法节日,旨在弘扬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民意识,彰显宪法尊严,我国把12月4日作为国家宪法日,自治区把4月份定为宪法法律宣传月。
主持人:程书记,我国宪法就土地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程书记:宪法第十条规定:(一)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二)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三)国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四)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五)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主持人:我国宪法如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
程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1)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2)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3)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主持人:我国宪法第五次修改新增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程书记: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有利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也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主持人: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感谢程书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解读,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结束了,我们下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