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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焉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6:25 来源:焉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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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我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办理政府门户网站州长信箱、县长信箱信件66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根据《条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和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不断提升办理质量。2025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已按规定程序办结,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可公开范围,已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问题。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通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年报、信息公开受理举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办理规则,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据可循、有序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焉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载体,及时发布公开政府信息和本单位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职责,及时做好沟通协调、督促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指定专人定期调度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616,045.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信息公开意识仍需强化,内容深度不足部分科室及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倾向,将信息公开视为辅助性工作,主动公开的积极性不足。对群众高度关注的老旧小区改造、建筑垃圾治理、房屋质量维修等民生领域工作缺乏全过程动态披露,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监管措施、问题整改结果等细节信息公开不及时,难以满足群众精准获取信息的需求。同时,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偏少,与住建领域业务体量和群众关注度不匹配,未能充分展现工作开展全貌。

(二)改进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通过开展全员培训、案例讲解等方式,强化各科室及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二是聚焦民生关切,梳理住建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清单,将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垃圾治理、房屋产权登记、住房保障补贴发放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优先公开范畴,细化公开内容,实行全过程公开。对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项目,按月公开施工进度、质量监管、资金使用、问题整改等信息;对群众投诉举报的突出问题,公开处理流程、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提升公开数量与质量,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要求每月定期报送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工作成效等信息,由办公室统筹审核发布,确保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显著提升,内容更加详实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自查,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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