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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县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6 16:29 来源: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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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的特向社会公布的2025年度焉耆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本年报中统计数据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焉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焉耆镇解放路2395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邮编:841100,电话:0996-6022374,电子邮箱:197875818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以及州党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需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优服务,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信息2025年度焉耆县公开10986政府信息,其中焉耆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42,其他平台公开政府采购等信息10344;完成县长信箱答复146条,公开答复83条;焉耆县人民政府网站微博4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438条。向社会公开<关于印发《焉耆县七个星佛寺遗址保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3个规范性文件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视频访谈形式,对包括3个规范性文件在内的5个文件和政策进行解读,发布《焉耆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完成了3个重大决策项目的起草说明、社会意见征集和结果等公示。推动我县31个重点领域的6标准目录清理,逐步规范充实内容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办公室全面受理我县依申请公开业务,推动部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和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把合法性审查列入办理流程。2025年,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焉耆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发布在县政府网站。协调5部门单位,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访谈形式进行政策文件的解读,完成视频访谈的发布工作。集中公开部门和乡镇依申请公开电话和联系方式等,让各行政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团体和群众的依申请公开,取消了原先政府办公室代办各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推进信息平台建设。完成政府网站运维、内容监测、域名和安全证书的续费申报、签约、更换等工作,完成网站二级等保的备案、测评工作按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继续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贯彻落实数字政府改革的重大部署,新疆政务服务网注册用户数为110832人,政务服务事项数量为942项,办件总量为213749件。

(五)监督保障。运用上级绩效定期考核和第三方监测结果,整改网站检查和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对照自治州政府网站制定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县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清理4项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和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内容发布审核程序通过网站公开乡镇部门政务公开联系电话,满足群众信息公开需求,方便社会监督,政务公开列入人大评议工作。年度内未发生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0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084

行政强制

30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1.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2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1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1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2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重视,部分信息公开及时。法治认识不足,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自觉性不强。二是重大决策解读不足,公众参与不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部门的督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内容建设加强法制培训,逐步落实信息公开考核问责机制。二是推动部门深入基层,关心群众针对社会群众需求,开展意见征集和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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