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焉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焉卫医罚〔2025〕3号) |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案件名称 | 处罚文书编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结案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 1 | 彭亮诊所 | 焉耆县七个星镇友好路 | 彭亮 | 彭亮诊所(彭亮)超出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案 | 焉卫医罚 〔2025〕3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 2025年12月18日 | 2025年12月29日 | 焉耆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