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单位:焉耆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主体(全称) |
焉耆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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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
尹建刚 |
联系电话 |
0996-8715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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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焉耆县新桥路1385号 |
邮编 |
84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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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行政机关 |
管辖地域 |
焉耆县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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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机关(全称) |
焉耆县人民政府 |
行政执法经费来源 |
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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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立依据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四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五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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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依据 (三定方案) |
关于印发《焉耆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党办字【2019】3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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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职权及依 |
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二百零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第六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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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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