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都河滚哈布奇勒水电站项目因建设需要长期征占用焉耆县永宁镇下岔河村天然林草地78.0823公顷(折合1171.2345亩)。焉耆县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新疆开都河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单位、焉耆县永宁镇下岔河村完成了占用草地面积、补偿标准及补偿金额全面复核工作及初次张榜公示,为充分保障相关单位及被占用草地单位知情权,维护当地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现将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情况在焉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一、征占草地面积
新疆开都河滚哈布奇勒水电站长期征占用焉耆县永宁镇下岔河村草原总面积1171.2345亩。
二、补偿标准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厅《关于草原监理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1999〕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草原监理费收费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焉耆回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项目用地区片地类为三类,综合地价为46800元/亩,征收天然牧草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17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者占综合地价比例为27%: 73%。
三、补偿资金
长期使用草原总面积78.0823公顷(折合1171.2345亩),草原补偿费为9318341.68元(玖佰叁拾壹万捌仟叁佰肆拾壹元陆角捌分)具体明细如下:
(1)天然牧草地补偿费46800元/亩*0.17倍*27%=2148.12元/亩。
78.0823公顷*152148.12元/亩=2515952.25元(贰佰伍拾壹万伍仟玖佰伍拾贰元贰角伍分)。
(2)天然牧草原安置补助费
46800元/亩*0.17倍*73% =5807.88元/亩。
78.0823公顷*15*5807.88元/亩=6802389.43元(陆佰捌拾零贰仟叁佰捌拾玖元肆角叁分)。
四、补偿方式
采取一次性货币补偿(由焉耆县移民资金专户直接汇入永宁镇下岔河村集体账户)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1日。
欢迎对新疆开都河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工程长期占用草原补偿工作的监督与帮助。公示期内,对长期征占用草原面积和补偿金额等存有异议的及时向焉耆县水利局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周建军
联系电话:0996-6022685。
公示期满后,将启动补偿资金兑付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新疆开都河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工程长期使用焉耆回族自治县永宁镇下岔河村草原补偿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