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始终将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发挥好严格实施者、有力维护者、广泛传播者、模范践行者作用,努力为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贡献检察力量。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法责任。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列入党组重点工作研究。一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二是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明确责任人、责任事项和完成期限,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并将“4·15国家安全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纳入年度普法重点工作,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将普法宣传经费纳入全院年度经费预算中,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多样化常态化普法工作,按普法需求制作普法宣传手册,征订各类法律法规书籍,推动普法宣传更加专业高效。
(二)强化学法用法,提升法治素养。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提升检察履职能力的有效手段,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一是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制定党组“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第一议题”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2次,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读书班,开展专题研讨2次。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重要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检委会、周五政治学习70余次。二是坚持党建与业务“同推进”,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全体干警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专业知识80余次,切实增强干警法治素养和检察履职能力。三是组织干警参加每月“逢九必讲”学习12次,依托“新疆党员干部网络培训学院”、“中国检察教育平台”、“检答网”等网络平台,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全院27名检察干警均按时结业,着力提高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共促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1件,所制发检察建议21件均获得回复采纳,对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予以重点关注,尤其是权益受损但因经济困难或法律知识欠缺,无力起诉的农民工,依法支持提起诉讼30件,帮助农民工追讨薪资44万余元,让司法的力度与温度更加可感可触。二是行政检察规范推进。践行“善意监督”理念,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帮助行政机关解决难题、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6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件,采纳率100%。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59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59件,行政机关均已作出行政处罚,实现了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作用,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三是公益诉讼精准履职。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突出检察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立案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特殊群体等领域案件37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8件,磋商20件。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监督,针对1.4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不达标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因成效显著被法治日报、法治网刊载。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行研发“基层用药安全法律监督模型”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确保辖区村卫生室药品配备达到标准,保障老百姓用药需求的“最后一公里”。四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0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持续落实检察长接访工作机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8件,均已化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四)创新普法形式,不断提升普法效果。一是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检察干警到广场以及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工作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发放法治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二是扫黑除恶护平安,检察普法不停步。与县公安局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法律知识宣传2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份,普及人数500余人。三是认真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主动向县人大专题报告依法履职情况,配合州县人大开展调研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听证、监督检察办案44人次,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等社会各界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务活动60人次。运用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办理案件7件。四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做实检察公开听证,共举行听证22件次,实现了“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加强检律协作、检媒互动,定期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座谈交流,真诚听取意见建议。全年公开案件信息95条,让接受社会监督成为常态。五是充分发挥“花儿未检”品牌作用,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1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性侵、防止校园暴力等内容法治宣传50余场次。秉持应救尽救理念,主动收集案件线索,为4名家庭困难的妇女、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患者发放司法救助金18.7万元。六是以案释法让普法“活起来”。选取典型案例把身边的“活教材”做成“最好的教科书”,以法治情景剧、互动问答等形式走进校园,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良好法治宣传效果。七是开展“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法治护航·检企同行”检察开放日2次,通过“法治体系三部曲”零距离体验检察官的办案环境和工作日常,让群众可感知、能看见、亲体验、易接受的方式,全面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八是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引导,积极探索创新网络舆情监管工作的新模式,充分发挥网评员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涉检网络舆情的处置水平,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过硬、敏锐度高、责任心强、业务本领好的网络评论员队伍,牢牢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并发挥出较好作用。设有网评员6名,其中,骨干网评员1名,普通网评员5名,网评领队2名,试行AB岗制度。
(五)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法治文化载体。用活新媒体让普法“走起来”。一是今年以来,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稿件45篇,其中,12余篇被州级以上单位采用并刊发。二是深入挖掘检察工作中的案例,运用“两微两端一抖”转载信息合计1000余条,起到了较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普法覆盖面不够广泛。当前普法工作未能实现县域内全覆盖,宣传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区及周边乡镇,对交通不便、人口分散的偏远乡镇覆盖不足,导致普法工作存在城乡不均衡现象,影响了法治宣传的整体效果和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二是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的内容一般是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相对枯燥;加上大多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点等方式,缺少全方面、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体系,造成普法宣传的吸引力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八五”普法规划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的新需求,进一步夯实普法主体责任,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院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统筹谋划,不断健全领导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提升检察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健全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时限,以项目化、清单式、责任制方式推进普法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二)发挥检察媒体矩阵作用,提升普法精准性实效性。充分发挥检察新媒体精准普法效应,创新运用微电影、短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探索制作沉浸式、交互型普法产品,以内容质量提升普法质效。发挥检察案例法治引领作用,通过案例宣传展示检察工作的理念、原则和具体办案程序,传递检察好声音,讲述检察好故事,不断增强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壮大检察主流舆论,进一步巩固法治文化阵地。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不断推动普法工作与法律监督工作深度融合,以检察办案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牢牢把握检察宣传的主动权,通过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两端一抖”平台,聚焦主业主责,积极主动深挖检察工作亮点,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结合办案开展“以案释法”,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