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焉卫医罚〔2025〕2号)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案件名称 | 处罚文书编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1 | 库尔班古丽·米吉提 | 焉耆回族自治县阳光佳苑小区1号楼7单元703室 | 库尔班古丽·米吉提 | 库尔班古丽·米吉提 非医师行医案 |
焉卫医罚 〔2025〕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和无菌针灸针200支、小针刀78支;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
2025年5月15日 | 焉耆回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