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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焉耆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认定结果的公告(第1批 )

发布日期:2025-04-23 16: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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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 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1〕144号)《自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方式销号图斑工作指南(试行)》, 焉耆县自然资源局已组织专家对第1批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调查评估,确定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均已完成自然恢复。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 内携带有关资料至焉耆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地址:焉耆县解放西路1167号,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6-6012533)

 

附表:焉耆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附表

焉耆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

 

序号

 

图斑编号

图斑面积

(m²)

 

后期管护单位

 

1

 

CT6528262016000034007

 

14837.4

 

焉耆县七个星镇人民政府

 

2

 

CT6528262016000024002

 

90528.47

 

焉耆县七个星镇人民政府

 

3

 

CT6528262016000039001

 

180648

 

焉耆县七个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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