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焉耆县自然资源局对新疆国信地理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疆开都河滚哈布奇勒水电站项目临时用地焉耆县三宗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焉耆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96-6023831
附件1:新疆开都河滚哈布奇勒水电站项目临时用地焉耆县三宗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