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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2023-11-23 11:50 来源:焉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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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焉耆回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新疆焉耆县解放1529

办公时间:夏季 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

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8771083 传真:0996—8771083

人:柴虎生(焉耆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自治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负责教育经费筹措、管理以及使用,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拟订自治县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管理各类教育援助资金,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七)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八)统筹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职业指导工作,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九)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校长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培训培养,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优表彰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录工作。

(十)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材和教辅用书的征订、审定使用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

(十二)指导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三)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组织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工作。

(十四)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

(十五)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决策部署、自治州创新驱动实施意见,拟订自治县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六)统筹推进自治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治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自治县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八)编制自治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九)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重点领域的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发展,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自治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二)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自治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县直部门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五)承担本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文明、维护稳定、访惠聚、综合治理、民族团结、两个全覆盖、安全生产、扶贫等工作。

(二十六)完成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党务、宣传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教育和科技政务信息工作和局机关文秘、文书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人事档案和专业技术业务考绩档案;负责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管理工作;负责党委党建、信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所属各党支部的党员管理和党内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干部的考察工作。

负责人:郭恒亮联系电话:8771083

(二)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县各级各类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和实施全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并制定相关评估标准和教学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校外教育及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负责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负责自治县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区内初中班、内地新疆中职班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学生减负,规范各类学校办学行为;负责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变更、终止、登记许可等工作;负责各类学校信息化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在职教师计算机技术水平考核报名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负责人:朱海滨联系电话:8771083

(三)思政德育工作股。研究制定教育系统德育工作规划、计划;以创建和巩固德育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为抓手,不断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效性。负责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对全县中小学德育干部、德育骨干教师的管理、培养培训和德育工作评估检查工作;检查、指导各学校德育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三进两联一交友”“千名教师进万家大走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发声亮剑、宣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家庭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禁毒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一校一章程。以校园欺凌、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防艾、青春期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制讲座相关的德育活动。负责教育系统德育课题研究工作及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组织各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师生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负责人:凌建国联系电话:8771083

(四)科学技术股。负责向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推荐科技项目;负责推荐自治区科技成果奖励工作;负责全县科技项目计划申报工作;负责科技培训、科学技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监督管理科技经费的使用和预决算;协调全县科技工作,监督和管理技术市场、科技企业资格认定;负责全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技术合同的认定、指导工作;组织拟定自治县科技发展的政策、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相关措施;负责全县科技计划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专家人才引进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廖静波联系电话:877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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