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
根据县委建议,经焉耆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王明军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阳明清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长青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万来兵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
徐新梅同志任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雪梅同志任县医共体总院院长;
李勇同志任县医共体总院副院长;
李红同志任县医共体总院副院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院)副主任;
夏朵朵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徐宝山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院)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马辉军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徐新梅同志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贤林同志县体育馆副馆长职务;
于文华同志县医共体总院院长,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李勇同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院)副主任职务;
李红同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院)主任职务;
徐宝山同志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