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焉耆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焉耆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8号)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巴政办发〔2022〕27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对职责权属范围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焉耆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关于印发焉耆县进一步贯彻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焉政办发〔2018〕34号)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载明有效期的,按有效期执行;未载明有效期的,自原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5年。
二、失效和废止《关于印发焉耆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焉政办发〔2018〕33号)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今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表:1. 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2. 失效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2日
附表1:
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焉耆县进一步贯彻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焉政办发〔2018〕34号 |
附表2:
失效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序号 |
文件标题 |
文号 |
1 |
关于禁止在焉耆县霍拉沟水库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人口迁入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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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印发焉耆县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焉政办发〔2017〕97号 |
3 |
关于印发焉耆县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办法的 通知 |
焉政办发〔2017〕100号 |
4 |
关于印发焉耆县农业用水节水奖励办法的 通知 |
焉政办发〔2017〕102号 |
5 |
关于印发焉耆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 |
焉政办发〔2018〕33号 |
6 |
关于印发焉耆县富硒农业产业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 |
焉政办发〔2020〕2号 |
7 |
关于印发《焉耆县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试行)》的通知 |
焉政办发〔2020〕14号 |
8 |
禁火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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