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信息

关于印发《焉耆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4 15:49 来源:焉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字体:【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自治县各委、办、局:

《焉耆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3220


焉耆应急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强基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形势

第一节 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时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及时整合县政府应急办、民政、林业、水利等多个部门职能,组建县应急管理局,配领导干部3人,内设科室3个,实有编制16名,行政编制7名,事业编制(含参公编)9人。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与救职责写入部门三定方案,全面加强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深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发展,建立健全两委三部组织架构和会商议事机制,完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及时完成应急管理机构改革,落实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防汛、防火责任制。逐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部门关系,初步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大应急管理格局。

(二)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压实。严格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实现管安全、管业务、管生产同步管安全稳定,初步形成了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2016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连续5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十三五时期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生产事故27起,死亡20人,受伤26人,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1%其中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5以下;火灾(消防)十万人死亡率特种设备、农业机械万台死亡率都控制在零以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稳定好转。

(三)应急救援能力持续增强。及时修编有关预案,修订完善《焉耆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焉耆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焉耆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焉耆县非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初步建立种类齐全、覆盖全面的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开展防汛、森林防灭火、地震、危险化学品以及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多部门联合大型应急演练。推动消防救援从单一扑火救援综合性救援转变和提升,构建以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为主力军,以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专职消防队、森林消防队为基干力量,以社会救援力量为重要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满足全县各类灾害事故救援需求。

(四)防灾减灾能力稳步提升。成立自治县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中心,逐步形成由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防抗救一体化应急管理体系。五年来,全县共造成1.811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34.22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 1476.04万元。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经济损失分别下降了65.7%38.3 %40.1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五)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加快。完善《自治县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自治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形成以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为骨干,以危化救援、矿山救护、医疗卫生等专业队伍为依托,各类兼职队伍为辅助,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全县应急救援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格局和专业救援为主、群众救助为辅的救援队伍体系,不断满足各类灾害事故的救援需求。

第二节 面临的挑战

(一)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形势依然严峻的困境没有根本改变。企业事故频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的势头仍未得到根本遏制,引发环境事件、特种设备事故的隐患仍然存在。城市生命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日趋复杂、隐患增多,事故预防与处置难度越来越大。火灾事故处在多发的高风险时期,电网安全运行压力加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仍居高不下。十三五期间,十三五期间,各类事故灾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8.45万元。

(二)自然灾害呈现多发频发态势。大风、沙尘暴、高温、洪水等灾害天气频发,冬季气温异常变化,低温、雪灾等灾害易发,种子供给、病虫害防控等能力受到挑战。地震、地质灾害频繁发生,有害生物、林业和草原火灾防控任务艰巨。随着各类异常气候的频现,各类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强度都有可能增大。十三五期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5亿元。

(三)应急管理基础依然薄弱。应急协同机制与高效应对灾害事故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信息化技术在监测预警、执法监察、指挥决策、救援实战中的运用水平仍然偏低,基础数据不完整、平台共享不顺畅、区域性信息孤岛等问题依然突出。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低,高层次人才储备不足,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依然滞后。应急救援力量不足,装备物资短缺老化,运营经费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应急管理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要求,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应急能力建设,为谱写新时代焉耆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应急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基本方针。实现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坚持依法治理。落实自上而下地全面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创新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坚持源头防范。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信息化水平,加强隐患排查、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坚持社会共治。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化群策群防群治,大力弘扬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第三节规划目标

2025年,全县形成更加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人员死伤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防范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为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指挥体制、工作机制、职能配置、人员配备更趋合理,防救相承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工作效能、履职能力整体提升。

(二)重大风险防控更加精准。风险源头管控更加科学有效,多灾种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能力明显增强,城乡社区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

(三)灾害应对准备更加充分。综合救援、专业救援能力得到加强,队伍布局更加合理,装备配备水平整体提升,应急救援效率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运输配送等方面准备能力全面加强。

(四)应急支撑条件更加优化。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物联网、大数据、北斗导航等新技术应用,应急产业健康发展,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五)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更加健全。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得到保障,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属性

1.应急能力(5项)

专职消防员占全县总人口比例

提升10%

预期性

高危行业大型企业依法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覆盖率

100%

预期性

航空应急力量到达重大灾害事故现场时间(200公里)

2小时

预期性

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率

100%

预期性

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

10小时

约束性

2.安全生产(3项)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逐年下降

约束性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40%

约束性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15%

约束性

3.防灾减灾(4项)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1%

预期性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预期性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6000

预期性

县所在地规范化应急避难场所数量

1

预期性

第四节工作思路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作为最大民生红利、最好的发展基础,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守底线、不碰红线,努力打造安全稳定有序的新发展格局,为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坚持以安全为支撑。深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安能力水平;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攻坚治理,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科学技术引领,提升科技兴安发展水平;强化基础配套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宣教体系建设,提升全民整体安全素质。

(三)坚持以防控为重点。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转变,由原来的事故导向主动向应急提前防范转变,区域性重点风险隐患问题利用科技手段做到提前准备,以安全风险感知敏锐、预警正确、预测超前、预防及时有效作为目标,推行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对各类风险的源头进行精准识别和全面综合管理,力争做到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四)坚持以科技为手段。持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淘汰安全性能较低的落后产能,大力扶持高危行业领域技术革新与设备升级。不断深化工矿商贸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应用,深度推进各行业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重点行业领域实时监测预警和智能化监管新技术的应用。同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技术攻关,加快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第三章   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第一节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一)健全应急指挥机构。推进以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指挥中心)为中枢的指挥机构建设,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推动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形成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规范设置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领域的专项协调、组织指挥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强化人员保障,统筹应对各类灾害事故。不断优化自治县两委三部机构设置,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议事机构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会商会办职能,整合应急资源,促进信息共享,形成良性互动。

(二)健全应急指挥机制。按照常态应急与非常态应急相结合,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健全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进一步理顺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等指挥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衔接、运行顺畅的灾害事故应急指挥网络。

(三)压实应急管理责任。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健全地方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追究瞒报、谎报、迟报责任。

(四)深化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改革。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厘清执法权限,下移执法重心。推进县急管理部门人员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提升乡镇、村(社区)级政府机构应急管理履职能力,夯实基层属地管理职责。

第二节优化应急管理机制

(一)优化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推动作用,明确各部门在事故预防、灾害防治、抢险救援、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助机制。探索建立综合会商、专业会商、节点会商有机统一的机制,建立专家、干部、群众相结合的风险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全力防范化解较大以上安全风险。

(二)完善军地和兵地联动机制。推进军地、兵地救援力量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建设,将应急救援纳入日常培训演练的范围。强化联动指挥、灾情动态通报和兵力需求对接。建立联合应急保障机制,推动资源共用和数据共享。坚持互补建设、一体推进,加强民兵应急力量建设,统筹民兵与地方应急力量运用。推进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联勤、联训、联战、联调机制建设,强调共训共练、合作救援。

(三)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评估机制和事故调查机制。将调查评估重点推进到关注风险、政策、制度、标准、技术、能力建设等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为优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四)完善多元共治机制。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行为准则;履行灾害保险制度,强化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注重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应急信息发布权威性和专业性,正确引导突发事件舆情。

第三节增强应急管理法治意识

(一)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加强全县应急干部法治培训,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着力提升尊崇宪法、遵守法规的自觉性,严格按照法律和制度办事,坚决杜绝不讲政治、不讲制度、不讲规矩的现象,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和制度权威。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将应急管理行政决策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分类管理一般和重大行政决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和配套制度。严格实施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机制。定期制定和更新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依法向社会公布。建立依法应急决策制度,规范启动条件、实施方式、尽职免责等内容。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全过程监管。

第四章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第一节严格风险源头管控

(一)着力风险管控。全面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人员聚集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源头管控。推动构建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科学修编城乡和各类园区及风景名胜区消防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各类园区等功能区的选址。按照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分灾种防治区划,科学设置高危行业的生产区域、储存场所、经营市场和运输干道,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完善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行业和区域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始终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聚焦用力,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多元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二)严格安全准入。建立更加严格的安全准入体系,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准入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立项、规划选址、设计、建设、试生产和运行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紧抓危险化学品企业入园整治,加强检查、巡防、约谈工作,推动风险源头治理和关口前移。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

(三)提高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加强重大工程、重点区域的灾害风险评估,加快推进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整治。逐步提高城乡水、电、气、热、交通等生命线和重要管网工程抗灾设施的设计标准,提升防灾减灾基础;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逐步提升地震易发区建筑设施和住房抗震设防水平。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全面提升自然灾害生态防御和工程防御能力,加强全州防灾减灾韧性。

第二节强化风险监测预警

(一)加强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充分利用物联网、遥感、视频识别、5G等技术提高灾害事故监测感知能力。完善地震和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农业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站网,提升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水平。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感知网络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工商贸和油气管道的安全监测。深入推进两客一危车辆安全运行监测。积极推动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监测。

(二)统筹推进综合预警预报。完善安全生产、气象、水利、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险、城市消防安全等监测预警系统。统筹各部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制定灾害事故分类监测数据接口标准,保障各监测预警系统互联互通。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开展灾害事故舆情热点监测和重大事件舆情跟踪监测。

(三)拓宽预警信息交互通道。加强应急、消防、气象、水利、生态、林业等涉灾部门预报预警信息获取和发布能力建设,拓宽信息交互渠道,精准信息发布范围。按照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要求,推动形成区、州、县、乡、村五级贯通,与各级预警系统有效对接,加强各级预警系统有效对接,提升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的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第三节 坚守安全生产底线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严格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健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制定并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体系,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频次。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全程督办,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档案管理。

(三)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行业、消防、道路运输、铁路、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和功能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加快推进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推动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加快淘汰退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落后产能。加大重点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力度。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大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完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细化行政处罚等级。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

第四节筑牢防灾减灾防线

(一)加强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推进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风险要素的全面普查。开展主要灾害致灾评估、承灾体评估、历史灾害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评估、主要灾害评估与区划和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防范。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建设,提高对干旱、冰雹、大雾、森林草原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灾害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水平。

(三)加强水旱灾害防治。加快重点水源、重大引调水和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鼓励非常规水源利用,继续开展塔里木河防洪和生态治理,实施地下水超采区治理。

(四)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完善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台网建设,加强短期和临震预报能力建设,强化地震安全基础工作,降低城市地震灾损风险,提高城市抗震能力。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按照自治州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全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专项勘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区建设。

(六)加强城市和森林草原防火。依托电子政务、智慧城市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推动建设集应急救援指挥、火灾风险监测评估等为一体的城市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重点加快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建设。推动全县森林草原防火预警监测、通讯指挥、航空护林和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逐步升级卫星林火监测系统。

(七)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对照自治区、自治州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有利于全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各项制度,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促进区域整体生态功能改善,筑牢防灾减灾生态防线。

第五章强化灾害应急准备

第一节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一)加强应急预案制修订。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应急预案总体建设方案,科学配置应急预案的种类和数量,加快推动我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工作,推进各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规范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推广以情景构建方法为基础的预案编制工作方法,指导全县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编制完善应急预案。

(二)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细化预案管理工作手册,强化应急预案衔接、演练、宣教、培训等工作。推动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落实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构建自治区地州县市(区)应急预案数据库工作部署。

(三)做好应急演练和总结评估。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推动各类灾害事故相关部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开展基地化、模拟化、实战化灾害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演练的总结评估,强化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要素的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

第二节 建强应急救援队伍

(一)推进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综合性救援队伍从应对单一灾种全灾种、大应急转型发展,打造应急救援尖刀力量。强化综合性救援队伍人员配置、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和评估考核,提高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支持队伍站点和营房建设,结合队伍辖区灾害事故特点,重点推进林区战勤保障基地建设,加大政府对森林消防队伍长期作业战勤保障的支持力度。

(二)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油田、油气管线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消防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抗洪抢险、高层灭火和搜救犬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加强专职队伍、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推动企业专兼职救援力量建设,鼓励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加快微型消防站建设。

(三)推进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支持、引导和培育力度。推动牧区等偏远地区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进一步规范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社会救援队伍开展专项能力培训,提升处突能力。完善救援志愿者队伍、企业自建救援队伍等社会力量应急征用机制,严格执行征用程序和启动机制。

第三节加强应急物资保障

(一)健全应急物资保障。落实自治区、地州、县市(区)、乡镇、社区(村)五级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依据不同地区灾害事故风险和人口分布情况,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科学合理储备物资品种,重点保障防寒防护、燃油保障等基础物资的储备,保障灾害多发区和偏远地区的物资储备。

(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建立县级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推进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协同保障能力。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运、补充、紧急配送及监管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物资储备工作。

(三)增强灾后救助能力。制定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建立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优化灾后救助响应程序,加强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社会救助和心理疏导,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关注力度。有效利用新兴物流和供应链的优势,确保救灾物资在灾后能够快速被运送到灾区。简化灾后损失评估程序,提高受灾损失评估水平及效率。简化救灾拨款程序,加快救助资金的拨款速度,加强救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四)推动应急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推动应急物资储运设备集装单元化发展,利用物流信息平台和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提高应急物流调控能力,逐步建立多层级的应急物资中转配送网络,完善运力调运调配和应急绿色通道机制。

(五)强化紧急运输保障。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统筹建设铁路、公路、邮政快递等各种运输方式的紧急运输储备力量。建立社会紧急运输力量动员机制,健全多方参与的紧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推广运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高技术配送装备,提升应急物资运输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推动建立紧急运输调度平台,提高物资紧急运输调配效率。

第六章   增强支撑要素配置

第一节强化专业人才支撑

(一)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依托州内外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大力培养公共安全科技人才和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立健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应急领域科技攻关的评价激励机制。采取培训、交流、考察、锻炼等方式,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应急工作队伍。

(二)推动智库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智库人才遴选制度,加强应急管理专家库建设,组建应急管理各领域研判专家常备小组。深化智库人才培养、岗位聘用等制度改革,完善以品德、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和激励政策。推动智库人才服务向基层下沉,满足人民群众对应急科普、自救互救技能等方面广泛的智力需求。

(三)创新应急服务业态模式。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技术咨询服务业规范健康发展,培育新型应急产业服务机构。建设贯穿于灾害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各个阶段应急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业。

第二节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依托自治州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州应急指挥中心技术用房),实施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光纤网络、云服务器机房等硬件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与应急管理部网络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应急事故处置专业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全县专兼职救援队伍和民间救援组织团体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综合救援能力。

(二)提高应急指挥智能化水平。依托相关行业领域信息资源,推进应急指挥一张网”“一张图”“一键通建设,提升应急指挥智能化、辅助决策科学化、技术保障多样化水平。

第七章推进社会共建共治

第一节提升基层基础能力

(一)加强基层应急力量建设。依托基层维稳力量,发挥基层组织动员优势,强化社区(村)应急力量建设,推动应急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工作重心向基层下移,继续深化微型消防站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发展一批村级消防速报员队伍,确保每个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有1名灾害信息员。

(二)提升基层精准治理。依托数字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大数据+安全指数管理、物联网+智慧应急管理新模式,聚焦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精细化管理和施策。推动应急管理部门与110119120等协同联动,实现紧急信息无缝对接。指导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社区(村)开展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灾害风险图。加强公共场所预警信息发布设施和农村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设,推进农村多灾易灾地区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建设,解决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增强基层应急能力水平。支持引导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社区(村)开展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灾害风险图。加强公共场所预警信息发布设施和农村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设,推进农村多灾易灾地区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建设,解决预警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

第二节发展社会应急力量

    加大政府对社会救援力量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快推进偏远地区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动员和发展。规范社会救援队伍建设,研究完善救援志愿者队伍、企业自建救援队伍等社会力量应急征用机制,明确征用程序启动机制,提高应急征用单位应急救援的参与积极性。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工程咨询机构、保险机构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咨询、宣传教育培训等专业化技术服务。

第三节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一)加强安全科普宣传。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系列活动宣传窗口作用,组织开展综合防灾演练、图片展览、媒体宣传、标语、讲演会等多种方式的活动,向公众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鼓励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各单位、各企业及社会团体根据本地区有可能出现的灾害类型,编写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应急宣传手册,免费向公众发放,普及防灾避灾常识。

(二)强化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依托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以自救互救为核心的应急技能培训,将应急技能培训效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社区家庭平安建设工作中,使公众逐步掌握正确的防灾避灾方法,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鼓励乡镇场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具备安全文化教育、防灾技能训练功能于一体应急科普教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通过模拟体验,感受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灾害,增强防灾意识,通过实践,掌握基本的自救、互救技能。

(三)鼓励开展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制定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支持和鼓励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引导民众科学储备应急物资,为灾难来临时自救互救和逃生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和防灾减灾意识。

第四节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一)加强市场信用建设。建立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信用制度,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依法公布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机制。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约行规、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建立健全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

(二)提升市场有效供给。制定鼓励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扶持政策,引入市场力量参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领域的科技研发、产品推广、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加强应急技术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应急技术服务机构建立全过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建设应急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依托平台加强社会化服务监管,引导应急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充分发挥保险作用。加大安全生产责任险统筹推进力度,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立完善巨灾保险制度,完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强化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健全完善行业部门、专业服务机构、保险机构参与保险服务机制,完善应对事故灾难的金融支持体系。

第八章重点工程

第一节应急指挥能力建设

按照自治区1+5救援中心基本框架建设要求,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业务保障等配套设施设备和系统功能,强化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指挥能力,实现应急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应急管理单位指挥信息交互。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应急管理科技支撑能力建设重点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重点。

专栏1  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重点

1.挥中心综合业务板块。开发应急指挥体系管理子系统、值班值守子系统、综合分析展示子系统、协同会商子系统、辅助决策子系统;完善指挥调度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总结评估子系统、指挥演练子系统。

2.应急指挥专题业务板块。开发专题研判子系统,整合安全生产、地震、地质、防汛抗旱、消防、森林消防等专题指挥研判系统;开发具备案例结构化、案例情景再现、案例关联分析功能的案例推演子系统;开发具备预案数字化、预案分类管理、预案查询统计等功能的结构化预案子系统。

3.套基础设施。配套大屏显示、音频扩音、视频会议、音视频融合接入设备,部署图像回传系统、视频会议终端,购置移动指挥车,接入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短信平台、多路传真系统。

专栏2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重点

1.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信息平台,完善企业安全基础电子台账;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

2.执法力量培训教育。制定年度执法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执法骨干力量培养活动;制定专项培养计划,突出培养重点,建设法治素养和安全生产专业素质齐备的执法骨干力量。

3.执法人员装备配置。配发个人防护、执法保障、执法过程、测量侦检等通用执法装备以及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高危行业专业执法装备。

第二节 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要求,提升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监测和预警的能力。建设预警信息报送发布平台,及时准确获取各类灾害事故数据信息、发布预警信息。

专栏3 安全生产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重点

重点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尾矿库监测感知网络和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重点建设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重点推进城市消防物联网监测系统建设,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数据接入工作;选取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建设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系统。

专栏4  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工程

1.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施新疆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化项目,推动建设一个灾害风险数据库、一张空天地一体化感知网络、一个自然灾害全要素数据汇聚可视化平台,推进开发一套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专业模型。

2.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重点建设包含预警信息接入、预警信息汇总、预警信息分析研判、预警触发、发布内容审核、预警信息发布、信息统计等功能的数字化平台;与通信运营商、广电部门对接,利用手机端、互联网媒体、应急广播等手段,建设多渠道的预警信息发布模式。

第三节 灾害应对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按照自治区推进应急救援力量由应对单一灾种全灾种、大应急转型发展的工作要求,建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升级改造实训演练场地、配齐配强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补齐应急物资储备空白点。

专栏5  实施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程

支持城市消防救援站和各专业性消防队伍建设,推动实施综合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工程。按照自治区、自治州地震、水域救援、搜救犬专业救援队伍规划,推动焉耆地震、水域救援、搜救犬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专栏6  实施救援物资储备库统筹建设工程

统筹各类应急救援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包括消防、森林草原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汛抗旱、以及其他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专栏7 加强消防救援大队基础设施和应急通讯装备配备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资金或专项债,推动实施焉耆县巴州生态园二级消防站建设项目。落实自治区应急处置卫星电话、有人机、无人机、指挥车、通信保障系统四合一的配备标准,确保焉耆消防救援大队配备有卫星电话、单兵图传等基本通讯装备,确保前后方互联互通、内外同频共振,加快推进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

第九章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县、乡镇场、村(社区)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明确承担应急管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强化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加强各级、各类专项应急机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落实方案,明确实施《规划》相关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及具体措施,保证应急体系建设有计划、分层次、有步骤实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完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重点工程项目的规划载体作用,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县级财政要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对应急管理重点工作予以资金支持。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应急投入长效机制,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拓宽应急投入渠道。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应急体系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估机制,把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乡镇场人民政府和部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应急资金的专项管理和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工作。按时组织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保障自治县十四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