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焉耆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自治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焉耆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任务进展及成效
(一)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县把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科学谋划、精心安排。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州)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州)会议精神,制定了《焉耆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焉耆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细化考核指标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工作之中,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对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2021年县委理论中心组学法6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120次;各级领导干部讲法60场次;全县各部门举办法治专题讲座100场次;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学法考法14人2场次;县党校举办线上、线下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700人5场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宪法宣誓40人次。按要求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州司法局报告和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下发了《自治县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方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将部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每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绩效考核指标,法治政府建设指标分值占部门总分值的10%。
3、县委县政府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修订完善了《县委中心组学法计划》《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年内安排不少于4期的学法任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1、建立健全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稳步推进“权责清单”工作步伐,通过对37家单位10大类职权事项的全面清理,共梳理出33个单位三千余条行政权力,同时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汇编,明确了每项权力的实施机构、实施依据、公开范围、事项来源、权属切分等,形成目录清单,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管理,推进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办理,进一步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下发《焉耆县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快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推进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人员集中进驻,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力推进“生活交费网上办”工作,全面实现我县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物业和有线电视网上交费,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3、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引路。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主动服务发展。全面落实压缩企业开办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统筹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大力推广全程电子化业务登记,全县实现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2天,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办结,全面实现企业、个体户“零跑腿”,目前我县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流程网上办理达到全部登记事项的95%以上。二是优化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助力百日攻坚保驾护航,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乡镇群众服务大厅、村(社区)委会等场地资源,强化全县公共法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做到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全覆盖。同时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融合发展,积极营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三是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告了焉耆县第一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县11个单位共75项证明事项,7个单位3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1、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我县顺应新时代新要求、呼应人民群众新关切,积极探索立法工作新思路,推动自治县立法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2019年完成了自治县首部单行条例《焉耆回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的立法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纳入部门依法行政绩效考核范围实行严格监管,凡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已形成由部门起草、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的机制。
2、扎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县人民政府制发的58件文件均为行政公文,不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针对部门报来以政府名义下发的行政公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修改意见5条。2021年7月份以来,我县组织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总数为29件,经清理,废止9件,失效12件,继续有效8件。相继开展了涉及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及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逐件清理审查,我县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存在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相违背的内容。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落实重大事项决策论证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2、建立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论证,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措施。坚持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参加,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涉及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邀请工会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了全县法律顾问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从县级层面上统筹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县政府外聘新疆天通律师事务所为焉耆县政府法律顾问,聘请北京盈科(库尔勒)律师事务所为焉耆县政府各部门常年法律顾问,每年县人民政府与之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解决法律顾问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直部门及乡镇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各乡镇按照“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形式,68个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目前对全县符合公职律师条件的14名人员进行了申报,待自治区司法厅审核批准。2021年,政府法律顾问积极服务县级重大项目咨询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15份,对全县旅游开发、旧城改造等项目,在招标咨询、合同审查等方面,提供了专业化服务,确保了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最大限度地防控了政府法律风险。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1、积极推行综合执法。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权责一致、管理到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工作,整合执法权限、执法机构、执法力量,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目前全县整合组建6个综合执法队伍,即农业、城警联勤、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文化稽查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大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2021年我县狠抓执法监督,年初印发了《焉耆县2021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焉依委办【2021】01号),对全县执法监督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由县司法局牵头,组成法治监察组,对县住建局等八大重点执法领域法治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至目前开展法治督察3次,下发17份整改通知书,提出52条整改意见。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尤其是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进一步提高了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公正文明执法。
3、全力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针对机构改革后各行政执法部门职责出现的调整变化情况,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工作,全县各执法单位均按要求对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事前公示内容进行了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各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必须由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进一步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履职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得到救济。制定《焉耆回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21年受理咨询式行政复议申请1件,通过法律法规咨询答复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我县坚持行政机关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2021年我县未发生被各级法院判决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每季度法治督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次,对县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等重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28个执法卷宗进行抽查,下发通报3期,通报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以案卷评查为切入点,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规范执法行为。
2、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坚持对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的资格管理,扎实开展执法证件清理,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执法。2021年,结合全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新申办工作,严格审查我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授予条件,经清理,我县现有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人员247人,因退休、离职、调整执法岗位等原因,注销证件30件,目前我县持证人员中不存在合同工、临时工、事业岗、公益性岗位等性质的人员持证。对2021年141名换证和新申办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录入。通过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了我县申领执法证的人员在编在岗,在执法岗位,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3、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和监督体系。编制政府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乡镇微小权力运行流程图,各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履行各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向上级业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行政复议工作,及时上报行政复议案件统计,自觉接受层级监督。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管理和应用,利用州司法局配备的3台智能服务机(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律师视频终端机、便携式智能终端机),和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搭建联机平台,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强,有效解决实体平台人员不足,智能设备替代人工 ,逐步通过“掌上办”“指尖办”咨询和申办法律事务,实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办理法律服务,及其APP客户端应用推广办理法律服务,普及关注率达 75 %。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乡镇行政执法推进缓慢。2019年10底,我县乡镇机构改革启动。各乡镇均成立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但目前,由于自治区、自治州层面未统一下放乡镇承接的执法事项清单,导致乡镇执法仍存在执法权限不清,执法不规范的现状。
二是部门间信息不能互联互通。当前县域内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是各自为政,没有充分共享,形成了“信息孤岛”。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改进行政执法模式,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各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理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抓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其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意识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