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焉耆县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规范临时救助管理,提升临时救助效率,增强临时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实筑牢社会救助体系最后一道防线,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新民发〔2019〕8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的通知》新民发〔2019〕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焉耆县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主要内容、意义
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是构建和夯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的兜底措施。
《焉耆县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主要内容,共有10章,总则、救助对象及范围、救助标准,申请、审核和审批程序、救助方式、救助资金筹集和管理、社会力量参与、建立机制、监督和处罚、附则,共25条,有效期2年。
焉耆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