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发放
发布时间:2015-08-24 09:57:35.0 发布单位(或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最后更新:
办理依据:
适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申报条件:
1、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档案
2、农村土地承包权证书面证明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提交申报材料:
1、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与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面证明
3、登记机关提供格式文本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程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实行家庭承包土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并签署初审意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交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初审,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或申请人补正符合规定后,符合规定的报县人民政府审核,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承办科室:焉耆县农经局 联系电话:6026279
收费依据及标准: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工本费15元。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承诺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