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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焉耆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1 17:10 来源:焉耆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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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新水办【2023】238号)文件要求,我县的希依外布拉克河纳入山区河道管理,现就我县山区河道管理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现就名单公告如下:

希依外布拉克河

四个 责任人

河长责任人

(县、乡、村)

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

主管部门

责任人

巡查管护

责任人

姓 名     

 职 务

张 伟      县委常委

县人民政府县长

哈斯木江·木沙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七个星镇副镇长

马木提江·艾买尔江 七个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七个星镇霍拉山村村委会书记、主任

                               焉耆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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