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新水办【2023】238号)文件要求,我县的希依外布拉克河纳入山区河道管理,现就我县山区河道管理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分别承担河湖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现就名单公告如下:
希依外布拉克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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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 责任人 |
河长责任人 (县、乡、村) |
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 |
主管部门 责任人 |
巡查管护 责任人 |
姓 名
职 务 |
张 伟 县委常委 |
马 雁 斌
县人民政府 县长 |
哈斯木江·木沙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 |
马 林 祺
七个星镇副镇长 |
马木提江·艾买尔江 七个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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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元 臻 七个星镇霍拉山村村委会书记、主任 |
焉耆县水利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