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
自2021年焉耆县启动创建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构建源头防范、过程严管和风险防控,构建监管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守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底线。目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已圆满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绩效考核目标,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焉耆县成立于1954年,位于天山南麓,焉耆盆地腹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个少数民族自治县之一。全县行政区域总面积2570.88平方千米,辖10个乡镇场,47个行政村、21个社区,251个村民小组。另有兵团、铁路和巴音郭楞监狱等驻焉单位17个。焉耆县(不含辖区内兵团人口)总人口122961人,其中农村人口65871人。焉耆县农副产品富集,近年来先后被国家农业部批准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春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被国家农业部特色经济委员会授予“中国小茴香之乡”“中国工业番茄之乡”“中国甘草之乡”称号;被中国地质学会认证“首批天然富硒土地”;先后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自治区农业产业化优秀县”“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先进县”“自治区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焉耆县小茴香”“焉耆县大白瓜籽”“焉耆县大白菜”“焉耆县红辣椒”取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二、创建工作完成情况
(一)《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中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方面完成情况
1.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下发《焉耆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项目实施方案》,成立焉耆县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农业、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和分工。二是加强绩效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权重稳定保持在5%以上。三是做好规划计划。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焉耆县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焉耆县实际,严格制定和实施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四是加大经费保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50.1万元,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农业标准化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021年17.2万元,增长4.2%;2022年18.5万元,增长7.5%,2023年1-6月各项工作经费达15.1万元,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
2.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一是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全面建立。全县87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已100%纳入《焉耆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定《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依法在“焉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公示。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培训,培训率100%,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技术手册等1.2万份,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加大生产过程管控。与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农产品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落实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屠宰企业落实肉品流向登记制度,从屠宰动物进场、屠宰、检测到肉品流向进行全过程完整记录,实现质量可追溯。四是全面推广农产品自检。全面落实三级监管,积极宣传,培训引导、生产主体积极开展农产品自检工作,共抽检样品13000个,合格率为100%;引导规模以上生产主体使用自我承诺达标,已免费为生产者发放合格证3.1万份。五是实行无害化处理。建立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建全无害化处理台账,确保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一是落实市场准入和监管名录。实施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管理和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对127家农药、兽药、饲料经营单位农业投入品经营者资格审查,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和备案。二是引导规范经营。全面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落实经营台账、购买索证索票制度;焉耆县没有设立高毒农药经营店。三是加强信息平台管理。构建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农业投入品名录,县域106家农资经营主体100%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管理。四是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配合自治区、自治州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工作,2021年以来共抽检农业投入品39批次,立案查处2起。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所销售农产品在上市前严格开展自检,也可委托检验,严把农产品市场准出关口。
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一是开展日常抽检工作。每年年初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重点监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批发、零售市场,及时发现和排查风险隐患。近年来,共抽检蔬菜和水果样品107746个,合格率为99.9%,其中县级开展快速检测23200个,合格率为100%。开展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59次,开展定量检测样品1840个,合格率为99.9%。二是提升乡镇(场)检测能力。全县10个乡镇(场)均建立监管站,近年来开展快速检测84546批次,检测合格率为99.9%。三是加强抽检信息公开。定期在焉耆县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简报,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农产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5、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一是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近年来,开展农资执法检查349次,出动执法人员897人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22场次,检查农资经营店家1396次。二是健全执法机制。建立焉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线索发现、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近年来, 查办农药案件10起、肥料案件4起、种子案件9起、农产品案件2起。三是制定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演练,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6、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一是有效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全面落实耕地分类管理制度,对受污染耕地落实安全利用措施。持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推广应用发酵床养殖、有机肥生产等处理模式,加强畜禽粪便污染防治,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二是标准入户。制定小麦、辣椒、番茄、玉米等11个主要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标准生产操作规程,以冬季攻势、农牧民夜校、高素质农民夜校、田间作业技术指导等活动为载体,小麦、辣椒等11个重点品种指导意见宣传入户达到100%。三是技术推广。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药使用等技术术,全县建立农技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7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44万亩,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四是质量安全认证。大力推动“三品一标”认证,培育优质安全农产品品牌,2016年经国家农业部认证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12万亩,2022年进行了续报,等待颁证;县域内巴州明有食品有限公司、巴州焉河粮油制品有限公司共认证21个绿色产品小麦粉;新疆乡都酒业有限公司认证108亩有机乡都红葡萄酒,产量300吨,半亩园有机农场认证有机基地面积23.15公顷,4个有机农产品,产量2029.7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焉耆大白菜、焉耆红辣椒、焉耆小茴香、焉耆大白瓜籽)和普通商标(开强、开运、开都、开成)共8件,目前已完成续展申报工作,等待颁证。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一是提升监管能力。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配备专职监管1名、执法人员31人、检测工作人员7名及67台(套)设施设备。全县10个乡镇(场)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机构运行规范,工作职责明确,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法律职责。二是提升检测能力。建立县、乡镇、市场三级检测网络,现有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室402平方米,检测设备67台(套)。实验室在2018年通过“双认证”,目前检测参数49项。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制定《焉耆县关于“治违禁、控药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农业投入品经营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开展检查349次,出动执法人员897人次,开展专项整治22场次,检查1396次。
8、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对各监管环节的监管对象全部建立监管名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试点,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质量追溯信息平台,确保我县未发生重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本县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等种植业产品、畜产品及水产品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达到100%。2021-2022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州农业农村局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合格率均达到100%,2023年1-8月为98.7%。
10、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通过广泛发放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调查,焉耆县人民群众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非常满意。
(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成立以县长为食安委主任、分管县领导为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委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学习内容,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市场、超市检查并专题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2023年以来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汇报1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先后4次深入一线督导调研,县食安委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暨创城推进会5次。
(三)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
一是开展广泛宣传。以专题培训、现场咨询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追溯码”,实现合格证开具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二是压实监管责任。各乡镇持续完善、动态调整监管名录,通过日常巡查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到应开尽开、真实开具、有效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三是加强部门衔接。加强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工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具、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的主题教育引导,强力推进合格证制度有效落实。
(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
一是区域定格。下发《焉耆县乡镇(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乡镇(场)为单元将全县划分为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网格。二是网格定人。各乡镇(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明确1-2名网格监管员,每个村级网格明确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三是人员定责。明确乡镇(场)网格监管员和村级网格协管员工作职责,落实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监管信息公示公开等制度,网格化监管信息上墙并对外公示。目前,已建立三级网格化监管网格,基层农安监管“有责、有岗、有人”,县、乡、村三级网格落实到位。
(五)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情况
县农产品检测中心是已取得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具备49种农药参数的实验室检测资质,已连续三年参加并通过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的能力验证考核;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要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筹备参数需从49项扩至107项,预计今年10月可完成实验室扩项工作。
(六)乡镇开展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把关情况
一是配齐乡镇检测设备。全县10个涉农乡镇(场)全部配备酶抑制速测设备、试纸卡,均具备开展禁用农药和常规农药快速检测条件。二是指导乡镇开展速测工作。对乡镇检测人员一对一培训指导,落实“用什么 检什么”的要求,规范出具速测结果,做到100%“检什么、标什么”。三是加强重点治理品种监测。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豇豆、芹菜、韭菜“三棵菜”等农产品监测力度,必须在生产期内对豇豆开展速测1次以上。
(七)创建宣传引导情况
一是用好宣传阵地。利用重要干道及路口、镇村、生产经营主体等宣传阵地,通过宣传版面、悬挂横幅等途径,推进创建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超;大力宣传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让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二是用好活动载体。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新疆电视台、法润焉耆、焉耆零距离等栏目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会10次,营造创建浓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创建以来,焉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网格、有效机制已基本形成,创建工作呈现路子准、步伐快、效果好的新气象,有力保障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单位考评表》,对考核工作涉及的59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分析,自评得分99分。
三、典型做法
(一)建立“三个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党政同责制不折不扣落实。一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机制。制定党委政府负总责,县直部门分工负责,监管网络延伸到乡镇(场)到村,农产品生产主体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机制,形成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监管格局。二是建立组织领导管理机制。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业、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和畜牧水产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各乡镇(场)街道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进一步压实政府属地责任,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开展。三是建立考核工作机制。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二)财力人力到位,检测重点突出。加大经费投入,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累计投入资金82.9万元,三级监管体系健全,县级检测中心6人的编制,实际配备工作人员7人,将全局现有的3名研究生全部配备到检测中心保证工作人员能干事,干成事。10个乡镇(场)级监管站,47个行政村级协管员队伍,实现基层农安监管“有责、有岗、有人”,县、乡、村三级网格落实到位。以重大活动、节假日为节点,重点抽检韭菜、芹菜、辣椒、白菜、菠菜、豇豆等品种,确保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落实“三个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能力快速提升。一是人员配备到位。县级检测中心配备6个编制,实际在岗工作人员7人,其中有3名研究生学历技术人员;每个乡镇(场)配备1-2名监管员,每个村保证1名村两委干部兼任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确保有人能干事,干成事。二是资金投入到位。县检测中心累计投入资金80余万元,配备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设备67台(套),具备49种农药参数的检测能力,今年投资11.2万元购置实验室扩项所需要试剂耗材,检测参数扩至107项重点,进一步提升了农兽药残留问题发现率。建立了10个乡镇(场)级监管站,投入70余元购置快速检测仪等相关设备,全覆盖推进胶体金检验检测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二是监管制度到位。进一步压紧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绿色监管、阳光监管、智慧监管”三大农安监管模式落地落实,构筑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可追溯监管体系,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执法机制和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切实保障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开展。
(三)执行“三个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强化执法检查,夯实质量安全基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实行常态化联合执法。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生产过程开展定期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不定期开展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和违法经营使用投入品、非法添加物以及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标志、标识等行为。二是强化标准生产,严把农产品质量关。围绕我县“三红”产业,强化标准化蔬菜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普及。在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按照“统一种植规划、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集中育苗、统一投入品供应、统一病虫害防治”等统防统治措施,全面推广杀虫灯、测土配方施肥等绿色植保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积极推行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确保生产过程全程可控。三是强化追溯管控,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为重点,推进生产主体备案和生产档案记录制度,保障农产品的基地准出、市场准入有效衔接。采取联合执法,把好农产品质量准出准入关口,落实产品上市前检测,实现“生产有记录、产品可追塑、流向可追踪 、责任可界定”的产销一体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基本实现了产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县将以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家督管理,建立完善“农田到餐桌”的安全监管体系,坚持不懈把好农产品生产、销售质量关,把农产品监管网络织密、织牢,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使各族群众吃上放心的食品。
焉耆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