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提高政府制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核定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7第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171号)、《自治区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新发改成本〔2018〕598号)的有关规定,焉耆县发改委提请对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的管道天然气配气定价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工作,现将监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管道天然气配气定价成本。
二、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 2017年第8号)
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新发改成本〔2018〕598号)
4、《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技术规范(试行)》(新发改成本〔2012〕784号)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16年6月1日修订)
6、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等
7、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财务成本及相关资料。
三、成本监审程序和原则
1、焉耆县发展改革委成本监审工作人员通过调查、对被监审单位的会计账务资料进行合理归集、分析、审核,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及账册等资料为基础,依照成本监审程序对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的城市燃气管网配气成本进行审核。
2、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遵循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
四、企业经营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焉耆鑫泰燃气公司)是由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收资本2800万元,主营:天然气输配、销售;燃气用具及配件、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日用杂品的批发及零售,燃气供应设施的施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拥有天然气高、中、低压管线276余公里,调压柜10座,已建设各型号调压箱423余台,阀井86余座,天然气用户2.98万余户。
2002年9月焉耆天然气输配工程开工建设,2002年11月22日单项工程建成投入试运行。2003年9月,在焉耆县交警队旁建成日加气量1.5×104Nm/d CNG加气站一座。2008年为缓解用气紧张和油改气车辆加气难的矛盾,增加城市供气中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公司投资2000多万元在永宁镇新建一座综合站和一条连接宝浪联合站的4.2公里次高压管线。2013年4月随着焉耆城市建设化发展加速,公司再次投资1000多万元,在325省道东侧投资新建成一座综合站。联合站天然气交接方式抄表结算,与西部分公司天然气交接方式先按计划量预付款,月底抄表结算用气量。主要管道走向由联合站至博湖门站2001年自投φ159无缝钢管总长度6.8公里,联合站至加气站南站2010年自投φ200钢复合管总长度4.2公里,博湖至焉耆2002年φ200钢复合管总长度8.9公里,国泰三号阀室至加气站北站,2013年自投φ219管线总长度10.2公里的高压输气管线,并接入了第二气源。
截至2018年底,公司天然气用户中居民用户27517户、商用户2111户、公共福利用户174。年均供气量3112万立方,其中居民用气年均量为1362万立方,该企业对居民供气占全县的40%以上,公司员工91人。
(二)2018年天然气各类用途输配气情况
根据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2018年天然气各类用途输配气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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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输配气(方) |
输配气量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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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天然气用户 |
13,626,323.00 |
4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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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天然气用户 |
4,117,945.00 |
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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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车用户 |
7,355,974.68 |
2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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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天然气用户 |
6,024,540.35 |
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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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1,124,783.03 |
100.00 |
(三)2018年天然气购气情况
根据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2018年天然气购气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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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购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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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天然气用户 |
13,626,323.00 |
|
商业天然气用户 |
4,117,945.00 |
|
CNG车用户 |
7,355,974.68 |
|
其他天然气用户 |
5,563,058.46 |
|
合 计 |
30,663,301.14 |
五、配气成本构成与费用归集的审核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九条“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由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构成。”焉耆县发展改革委成本监审工作人员对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的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进行了审核确定。
(一)折旧及摊销费
折旧及摊销费是指与燃气配气管网服务相关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的折旧和摊销方法、年限计提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折旧及摊销费。
经审核,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折旧及摊销费账面记载金额为4,461,605.79元。经核实,确定2018年折旧和摊销费审核确认数为4,461,605.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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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2018年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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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累计折旧 |
账面数 |
4,461,605.79 |
4,461,6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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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调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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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数 |
4,461,605.79 |
4,461,6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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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标准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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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行维护费
运行维护费是指维持管网系统及储气调压等设施正常运行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直接配气成本、配气损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经审核,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运行维护费账面记载金额为13,542,405.36元。经核实,核减2018年与燃气管理费用无关的运行维护费为206412.01元,确定2018年运行维护费审核确认数为13,335,993.35元。
上述内容详见2018年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审核明细表。
(三)影响2018年天然气输配气成本的其他因素
1、业务招待费
我们对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支付的业务招待费,依据《自治区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中“(二)广告和业务宣传两项费用之和,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实际发生额没有达到当年营业收入5‰的,不得核增。(三)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部分计入定价成本,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实际发生额的60%没有达到当年营业收入的5‰的,不得核增。”的规定进行了重新计算和分析比较。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合计91,955.10元,超过标准36,782.04元,应从定价成本构成中扣除。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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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2018年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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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 |
账面数 |
45,291,079.13 |
45,291,07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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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最高扣除比例 |
0.50%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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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最高扣除金额 |
226,455.40 |
226,45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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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招待费 |
账面数 |
91,955.10 |
91,955.10 |
|
标准扣除比例 |
60.00% |
6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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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扣除金额 |
55,173.06 |
55,173.06 |
|
|
超标准金额 |
36,782.04 |
36,782.04 |
2、资产减值损失
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依据《自治区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下列支出不得列入城市管道燃气定价成本:(十三)其他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支出。”的规定进行了重新计算和分析比较。
通过执行上述程序,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69,629.97元,超过标准169,629.97元,应从定价成本构成中扣除。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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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2018年 |
合计 |
|
|
当期资产 减值损失 |
账面数 |
169,629.97 |
169,62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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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调整数 |
169,629.97 |
169,629.97 |
|
|
审定数 |
0.00 |
0.00 |
|
|
超标准金额 |
169,629.97 |
169,629.97 |
六、天然气输配气成本确认
(一)审核后的折旧及摊销费、运行维护费的确认
经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市米东分所审计、焉耆县发展改革委成本监审工作人员审核确认的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费用为13,542,405.36元,核减206,412.01元;审核后的管道燃气配气成本13,335,993.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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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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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后的折旧及摊销费 |
4,461,60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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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后的运行维护费 |
13,542,40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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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其他费用 |
206,4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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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后的管道燃气配气成本 |
17,797,599.14 |
(二)核定年配送气量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自治区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核定年配送气量=年供气量×(1-核定配气损耗率)”,第十七条,(四)“配气损耗费按照经营者本年度实际损耗气量乘以平均购气单价核定。管道燃气配气损耗率原则上新建管网按不超过5%核定、运行3年(含)以上的管网按不超过4%核定。实际配气损耗率超过规定配气损耗率的,按规定配气损耗率核定;实际配气损耗率低于规定配气损耗率的,核定配气损耗率=实际配气损耗率+(规定配气损耗率-实际配气损耗率)÷2。”
经计算,核定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配气损耗率为:0.00%,新疆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核定年配送气量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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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供气量(方) |
输配气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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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天然气用户 |
13,626,323.00 |
13,626,3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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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天然气用户 |
4,117,945.00 |
4,117,9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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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车用户 |
7,355,974.68 |
7,355,974.68 |
|
其他天然气用户 |
5,563,058.46 |
6,024,54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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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0,663,301.14 |
31,124,783.03 |
(三)管道燃气配气单位定价成本的核算
依据本监审报告核定的2018年配气量以及确认的2018年管道燃气配气定价成本费用,计算单位配气成本。
计算公式:单位配气成本=配气成本费用÷核定年配送气量
2018年单位天然气输配气成本 = 管道燃气配气成本费用 ÷ 核定配送气量 = 17797599.14÷ 31124783.03 = 0.57(元/方)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报告是根据焉耆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审计报告等做出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二)参加本次监审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政府价格部门价格决策服务。其他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核算指标、数据等概念不同形成的误差,本报告监审工作人员不予解释。
(四)凡使用本报告者均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由于使用不妥或保管不妥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
(五)本报告所涉及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焉耆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