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古遗址
县内已发现的和测量过的古遗址有23处,在这23处古遗址中,有佛洞遗址1处、古寺遗址2处、古城遗址10处、村落遗址4处、逢火台遗址5处、老城银器出土点1处。
一、七个星千佛洞(明屋)及古塔
自治区1957年1月4日公布的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明屋”,系维吾尔语“千间房”之意,位于七个星乡政府驻地南偏东约9公里的霍拉山东麓山前地带,海拔1060米。
建筑遗址散布在沙梁和坡地上,据考古发现,曾有殿堂、庙宇、僧房、佛塔等大小建筑93处,均为土坯砌筑,今仅存基础部分,遗址的中部有一条较宽的沟,将遗址分为南北两大部分,南面名南大寺,北面名北大寺。南大寺以前后2个大殿为中心建筑,前殿较大,长23米,宽21米,大殿前有数座六角形基座遗址。北大寺以3处并列的大殿为主要建筑,周围有塔、支提形窟、房屋等建筑遗址,北大寺的北侧还有些墓葬,挖出过许多人骨和装有丈人碎骨的陶棺。
20世纪初至新中国成立前,国外的一些“考察团”曾在此挖掘、破坏、掠走文物甚多。1928年和1957年,我国学者黄文弼先生在此进行过清理发掘,出土过大量的泥塑的佛、菩萨、比丘、护法神、童子、供养人等头像和十二生肖像残件、佛教建筑饰件、刻有婆罗迷文的人物陶范、壁画、及陶器、回鹘文木牍、建中通宝铜币等文物。70年代,在北大寺的1个灰坑内,出土古文书共44页,每页两面墨书,经专家鉴定,为用婆罗迷字母书写的吐火罗文A(焉耆语)<弥勒会见记剧本>残卷,写成于6-8世纪,是研究我国民族史、戏剧史、宗教史以及吐火罗文的珍贵资料。
焉耆古代先民曾信奉佛教。唐代高僧玄奘往西天取经路过焉耆国时见“伽蓝”(即佛教寺院)十余所,僧徒二千余人。七个星明屋古寺遗址就是当年焉耆国中最大的一处佛教寺院。有关专家根据建筑形式和出土文物推断,该佛寺开创于两晋时期,废弃于宋元。
二、霍拉山古寺遗址
霍拉山古寺遗址,原名日喀则古城,是自治区1957年1月4日公布的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属唐宋遗址。遗址位于七个星乡政府驻地西北约25公里,在霍拉山村南偏东约1.2公里处的山顶、山梁和坡地上,海拔1420米。
该处有建筑遗址大上共18处,可分为南、北两区,南区的遗址较多,坡地处有佛塔大僧寮、禅房、龛式建筑等,有的殿堂后部有一横卷甬道,甬道两侧有小洞口,龛式建筑比较特殊,其下为一纵卷顶小窟,小窟左右两侧各有一对称的龛式小建筑,在山顶或山腰处还有一些遗迹民,或见一些残墙,或见一些黄土与片石垒砌的墙基,北区距南区约300米,山腰处有一座佛塔和一些建筑遗迹。
三、唐王城
自治区1962年7月11日公布的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唐代遗址。
位于七个星乡政府驻地东北约2公里处的耕地中,海拔1080米。
古城已被夷平、辟为耕地,今城垣之迹无可辩认,今城垣之迹无可辩认,地表亦不见遗物。据前人的调查资料记载,该城平面近似长方形,西北向,周长462.5米(该数据为李征所侧,黄文弼先生测为约450米)。城墙除西南墙一段以土坯加厚补建外,均为夯土构筑,夯土层厚9—19厘米不等,墙厚约3米(基部),残高4米许。城四隅及东、北墙均有马面建筑。城人中央有一大型土台,土台上部为土坯建筑,下部为夯筑,城内偏南处有一道土墙横隔,将城分为内外两重。黄文弼先生和李征先生先后于1958年和1963年在城内进行过清理发掘,于东墙南段的豁口处掘出木门框,在城区发现房址和窑穴。出土文物有铜片、残铁器碎片、镰刀把、刀鞘、铁铧、铁铲、丝带、陶器,以及小麦、小米、高梁、胡麻籽等农作物。
四、博格达沁古城
自治区1962年7月11日公布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属唐代遗址。
位于四十里城乡政府驻地东约2公里处,海拔1051米。
古城平面大致呈长方形,方向北偏西40度,周长约3088米。。城基基本完整,残存部分城墙为夯筑,夯层10—20厘米不等。城内中部有两处较大的土堆,其上有土坯砌筑的残迹,可能是古代城内重要建筑的废墟。城内西北角处有一座夯筑的方形土墩,夯层城垣有豁口8处,其中每面墙垣中段皆有一豁口,并有外突建筑,似为城门,其余豁口均为后人挖土所致。城内与城垣地表散布许多砂红陶、灰陶片。曾出土过许多饰件、石料、石珠、东汉五铢、开元通宝、乾元重宝、大历元宝、建中通宝、波斯银币、“中”“元”字铜币、铜龟符、残铁器和陶器等。城外四周低洼,似有护城河。
该古城是焉耆盆地中规模最大的一座。<大唐西域记>记载:“(焉耆)国大都城周六七里。从其地望、建筑形制、规模、出土遗物,以及前人的研究成果来看,博格达沁古城即为唐代焉耆国的都城”。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汉焉耆国都员渠城亦在此。
五、四十里堡旧城
自治区1962年7月11日公布的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属汉-唐遗址。
在四十里城子乡政府驻地西南约2.5公里处,位于四十里城子乡店子村三组居民区内,海拔1052米。
50年代,该城城垣尚存,有1米多高。60—70年代,因进行农田规划和居民点建设遗址被夷平,今地有已不见城垣的遗迹和遗物。在城区范围内的现麦场附近,曾有一残石磨,大致呈圆形,直径32厘米,厚约5厘米,中间磨心柱孔,孔与边缘之间又有一孔。当地人说,该磨置此多的,是从地下挖出来的,城区曾出过一件铁质残犁铧,形状与唐王城出土的犁铧相近,似为唐代的遗物。
六、萨尔敦古城
在焉耆县东六十户西北2公里处,城作内外两重,外城约有400亩,城中建筑遗迹仅内城尚存一些,高高低低残破不堪,存者高约3—4米不等。内城从残迹看,周长为388.5米,城门南向。一些夯土墙内发现有腐朽的粮食。内城东北隅有一些大小不一的圆形窑穴,大者直径约3米,小者约1米左右。窑穴内均有腐朽的粮食,有的还可清楚地看出有黄米、谷子等谷物。这些窑穴可能是当是城中居民储存粮食之地。本地人传说,该地还出土过磨石、石磨盘、石碾等物,当时可能是一个垦殖区,另外这里还发现红陶片、颇粗厚,时代较早。黄文弼认为此城属古危须国地,可能是危须国都危须城。
第二节 古墓葬
一、土孜诺克古墓
位于四十里城子乡政府驻地西南约6.5公里处,属汉唐时期古墓,是自治区1962年7月11日公布的第二批文物保护单位。1928年,任西北科学考察团成员的黄文弼先生曾在这里作过发掘和考察。当时墓葬处于一长134米、宽25米、高3米许的土埠上,土坑竖穴,出土汉式铜镜、帽饰、陶器残片等遗物。该区由于地势较低,近期以来地下水位增高,地表盐碱加重,已经不见墓葬遗迹,唯局部地方散布着一些碎陶片,80年代以来,渔场在此蓄水养鱼,墓葬区成为一片水域。
二、九号渠墓葬
位于永宁乡政府驻地南偏东约9公里处的九号渠村七组耕地与草场中,海拔1053米。
该处原有大小不一的圆形土墩约10座,大致呈东西向排列。70、80年代开荒时破坏了东部的数座。据当地群众介绍,土墩中发现过一些残锈的铁器、玛瑙、绿松石饰珠以及人骨等。1989年,开发草场时,位于西部荒滩中的两座土墩又被推平,其中一座出现大量的人骨,另一座出土数件较完整的陶器和几块铜牌残片。陶器主要有单耳壶和双系缺罐两种,均为手制夹砂红陶,单耳壶敷红陶衣,双系罐的肩部有刻划的波形纹,陶器的时代较早,似为汉代遗物。
三、金疙瘩墓葬
位于永宁乡政府驻地南偏西约6公里处,在金疙瘩村东南的耕地里,海拔1055米。
早年,该墓葬呈土墩状,底部直径约30米,高3米许。60年代时被平毁,曾出土金饰件、铜镜、盔甲残片、陶器等文物,以及牲畜和人的骨骼。墓葬破坏后自治区博物馆文物工作组曾作过清理,部分出土文物现存自治区博物馆,其中有一件为汉代的铜镜,还有一件长9.8厘米,宽6厘米,重4克的金制带扣,在仅50多平方厘米的带扣面上,以金丝盘绕出大小游龙8条,以红宝石、绿松石镶嵌,然后再以细若发丝的金线结成花边绕带扣一圈。这一精湛艺术品集中表现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九龙传说”,从带扣面上的8条龙中,可以明显的辨认出龙家族中的不同成员,带扣的中心,安排了性好负重的“贝质”和性好烟火、形似狮而全身火焰飞窜的“金猊”;带扣上端安排了形似虎,正在居高临下,虎视眈眈的“陛犴”;中端安排了性好四处眺望,正昂首远顾的“螭吻”和性好杀的“睚眦”;带扣的右下角安排了性好水,正在口戏水花的“八夏”;右下角安排了身躯较小、性好吼叫 “蒲牢”;带扣的扣舌钩连外,有意安排了性好闲,形似螺蚌的“椒图”。这与我国久为流传的龙生九子各有所好、各有所司的传说相符,只是缺了性贪吃的“饕餮”。据考古学家称这是世所罕见的出土精品。
四、黑疙瘩墓葬
位于永宁乡政府驻地南偏西6.5公里处,系汉代墓葬。1963年,曾在平整土地中发现铜护心镜、盘金丝剑鞘、金蟾 蜍等文物,多被损坏。
五、青疙瘩墓葬
位于永宁乡驻地南偏西约8公里处,系汉代墓葬。此处曾发掘出五铢线。
六、白疙瘩墓葬
位于永宁乡政府驻地南偏西约5.5公里处,在白疙瘩村北面的耕地旁,海拔1056米。
地表形制为一圆形土墩状,顶部已遭破坏,有挖土留下的大坑,坑壁的土质白而坚硬。土墩的底径约30米,残高约2.5米。土墩西侧边缘处有一土坯砌筑的残迹,地表不见古代遗物。据村民介绍,该土墩原高有4米许,在挖土时有人挖出过方砖和一枚铜印章。墓葬的性质、年代的确定有待于新的发现和研究。
七、霍拉山村墓葬
位于七个星乡霍拉山村西北约600米处的河沟南岸,海拔1387米。 墓葬分布在河岸边粉砂质黄土的台地上,台地高出河床约1.6米,在台地上发现多处因塌陷而暴露出的墓葬,河沟岸边的断壁上也有被洪水冲坏的墓葬残迹,所暴露的墓葬距地表甚浅,墓室似为东西向的纵卷顶式,平面呈长方形。墓室中见人的骨骼,头西脚东,仰身直肢,未见随葬品。在地面上多处地方有许多较大石头零散堆置的现象,可能与墓葬有关。墓葬范围南北宽约50米,东西长约250米,从所观察到的迹象推断,可能为晚于唐代的墓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