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解散情形。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分公司的变更条件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主要内容略)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2】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二)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主要内容略)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4】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5】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6】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7】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8】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9】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0】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1】 因公司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2】 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分公司的注销条件条件 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或者分公司依法被责令关闭。 提交材料规范 【13】 因合并解散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4】 因公司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5】 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工商总局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工商办字【2012】232号) 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5月1日到9月30日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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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30到13:30 |
下午16:00到19:30 |
10月1日到4月30日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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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00到14:00 |
下午15:30到19:30 |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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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法定节假日; |
2、肉孜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一天; |
3、古尔邦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三天; |
从受理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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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间:5个工作日 |
地址:焉耆镇解放西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一层
邮政编码:841100
电话:0996-602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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